企業投資在永續計畫上,一定要與財務做出取捨嗎?其實,只要做到四件事,就可以兼顧了:確認公司業務中,有哪些關鍵的「環境、社會與治理」議題。改善那些議題上的表現之後,衡量財務面受到什麼影響。推動重大的創新活動。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理論上,執行長應該是最了解董事會的人,同時也應該是董事會的最佳伙伴。然而實際上,執行長與董事會的互動不佳,甚至無法溝通。因此,本文歸納出執行長的五大建議,期待董事會從中找出有效的做法,讓公司更上層樓。
家族企業管理其實不單純是管理議題,更核心的其實是深層的文化、政治與心理議題。
家族企業在公司治理與家族治理的制度做得不夠,使得企業利益與家族利益衝突難以解決,造成人們常認為家族企業是落後的經營方式,主張經營權與所有權應完全切割。
台灣企業創立的高峰期在 1980 年代,創辦人在六十歲以上的企業超過 50%,有近四成沒有任何的接班人進入董事會,企業與家族治理議題日益緊迫;近年台灣家族企業試圖找到新模式,在家族與企業利益衝突中取得平衡,並同時取得轉型再成長的動能。
今年夏天我開車穿越歐洲,為了觀察城市的天際線記錄了哪些歷史。從古老的城堡開始,城市的樓宇,反映出幾百年來的權力轉移;如今,它們已成為博物館和壯麗的酒店。城堡之下,在城市的中心,是人民的議會殿堂。然而,和企業世界裡高聳的大廈相比,議會殿堂相形見絀,企業大樓才是現今真正的權力所在。
理想上,好的投資人要提供資金、資訊和規範給企業。但實際上,許多股東沒有做到,結果造成企業與股東互相扞格。要改善這類公司治理的問題,就要區隔長期投資與短期進出的股東,並安排人執行股東沒做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