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企業紛紛陷入「永續焦慮」,不論是蘋果(Apple)要求供應鏈在2030年前實現碳中和,還是台灣法規要求上市櫃公司全面編制永續報告書,都顯示ESG已不再是錦上添花的加分題,而是企業生存的必修課。
然而,重視ESG不代表企業真正落實ESG,許多企業依然僅將ESG當成公關宣傳,或是單純寫報告應付政府要求,並未確實調整產品、流程或決策方式,自然難以從中創造實質價值,近期在美國甚至還出現反ESG的浪潮,更讓企業對於ESG的投入產生疑慮。
然而,ESG絕非僅是宣傳口號或應付法令要求的必要成本,若能妥善利用ESG,企業更能打造一條強大的護城河。本文將以清晰的架構,徹底釐清ESG的意義,以及ESG、CSR與SDGs的差異,解析E、S、G三大構面的衡量指標與法規時程,並結合《哈佛商業評論》管理大師的實證觀點,讓企業跳脫形式化的程序,將永續轉化為真正的優勢來源。
一、ESG是什麼?拆解E、S、G三大構面
ESG是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與治理(Governance)的縮寫,最早源自2004年聯合國發布的《誰在乎誰就贏》(Who Cares Wins)以及隨後的「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是一套非財務衡量指標,用來評估企業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現。它是傳統財務數字的補充,讓投資人、客戶和管理階層能夠評估公司的風險、長期經營能力與永續表現。
以下帶你了解E、S、G三大構面的衡量指標:
E:環境保護,關注企業對自然資源與氣候的影響。常見的衡量項目包括:(1) 溫室氣體排放與減量;(2) 能源使用效率;(3) 用水量與水資源管理;(4) 廢棄物產生、回收與再利用;(5) 供應鏈環境影響。
S:社會責任,關注企業如何對待利害關係人。常見的衡量指標包括:(1) 社區影響評估;(2) 投資人溝通;(3) 消費者權益與隱私政策;(4) 供應商職安與勞動條件;(5) 員工權益、福利與安全。
G:公司治理,關注企業內部的治理機制。常見的衡量項目包括:(1) 董事會與股東常會運作;(2) 高階主管薪酬;(3) 資訊揭露與透明度;(4) 法規遵循及風險管理;(5) 股東參與及監督。
而台灣於2023年公布施行的《氣候變遷因應法》明訂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2025年全體上市櫃公司均須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並於同年開徵碳費。2027年全體上市櫃公司須完成溫室氣體盤查。最後,2029年全體上市櫃公司均須揭露IFRS永續資訊。
二、ESG、CSR與SDGs的差異
除了ESG外,我們也常常聽見企業領袖談到CSR與SDGs,而且出現不少混用的現象。事實上,這些概念雖然彼此相關,本質上卻有重要差異。
CSR(企業社會責任)談的是企業應如何負起社會責任。我們可以從卡羅爾的企業社會責任金字塔(Carroll’s CSR pyramid)來理解:最底層、也最基本的責任是經濟責任,企業必須設法獲利並對股東負責;第二層是法律責任,企業經營必須遵守相關法令;第三層是倫理責任,企業經營必須合乎道德與人權;最高層則是慈善責任,企業必須主動回饋社會,促進社會公益。
SDGs(永續發展目標)則是聯合國2015年發布的17項核心目標,涵蓋終結飢餓、性別平等、氣候行動、制度正義、負責任消費與生產等,並細分為169項具體目標,提供全球所有政府、企業與其他組織未來15年間的決策與投資方向。
ESG(環境、社會與治理)則是提供投資人檢視企業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現。
這些概念之間的差異,可以透過以下五大面向來了解:
從這個比較表可以破除一項迷思:做CSR不等於落實ESG。舉例來說,企業可以透過捐款善盡CSR,尤其是其中的慈善責任,但若是受贈者拿這筆捐款購買高耗能設備,或在製造過程中產生大量廢水,反而會在ESG的E構面扣分。
三、為何是「治理(G)」而非「管理(M)」?破解企業永續的權力結構難題
看到ESG,許多人肯定會疑惑:為什麼是治理(Governance),而不是管理(Management)?台灣著名的管理大師許士軍教授在本刊發表的文章〈為何是ESG,而非ESM〉,提出一個重要觀點:「管理」涉及的是私有財,「治理」則是涉及公共財或多方權益。
第一個差別,是私有財與公共財。管理面對的是可透過市場機制交易、並由供需關係產生價格的私有財,幾乎所有生產要素都能包含在內,例如勞力、設備、土地、資金、產品等。但治理所面對的,卻是生態或社會等無法私有的事物,例如空氣、自然環境。企業若要永續經營,就必須妥善治理這些公共財。
第二個差別,是單元權力與多方權益。除了公共財之外,企業也無法管理多方權益,也就是不同利害關係人的權益。這些權益並非公共財,但也不是私有財,因為企業無法透過自身的單一權力來決定這些人的權益,例如投資者、消費者、環保人士、弱勢族群等。面對這些權益,企業只能加以治理,也就是協調與整合。
四、別再把E、S、G綁在一起!避開三大衡量陷阱
ESG評等看似提供一張方便比較的成績單,卻可能在設計指標時就產生偏差。哈佛商學院教授勞倫.柯恩(Lauren Cohen)等人發表在本刊的文章〈用全新的方式衡量ESG,打造獨特競爭力!〉指出,ESG評等可能有三大陷阱或迷思:
陷阱一:只衡量容易衡量的項目,忽略真正重要的面向。例如溫室氣體排放,若只關注容易衡量、由企業直接掌握的「範疇一」(scope 1),而忽略整條價值鏈所產生的排放,就可能低估企業活動的整體排放量。
陷阱二:採用既有分類,忽略創新貢獻。能源產業常常因為評鑑分數較低,而不受到各種ESG投資基金青睞,但這些公司其實常常研發出創新的環保設施。
陷阱三:把多面向的ESG數據濃縮成單一分數。有些投資人重視氣候,有些更在意童工或董事會制度。單一的ESG分數會把不同面向的表現互相抵銷,讓投資人看不出真正該投資的地方。
要擺脫這些陷阱,應遵循以下兩大原則:
第一、別再把E、S、G綁在一起,才能讓企業領導人找出哪些面向最適合公司投入資源,也能讓投資人了解哪些投資對象最符合他們的喜好。
第二、允許不同企業宣示不同的ESG目標,讓每家企業都能把重心放在與自身業務最相關、也最擅長的地方。
五、從「被動合規」到「創造共享價值」:企業創造競爭優勢的5大行動
當企業知道ESG該衡量什麼,下一個問題就是:如何讓ESG的投入轉化為競爭優勢?合規(或是法遵)只是起點,要讓ESG成為真正的差異化因素,企業必須選擇與自身能力相關的策略。這也呼應了「創造共享價值」(Creating Shared Value, CSV)的思維:尋找能同時滿足環境、社會與企業需求的機會。
哈佛商學院教授喬治.塞拉分(George Serafeim)在本刊發表的文章〈ESG行動造就差異化優勢〉提到,企業應採取以下五大行動:
行動一:採行策略性ESG計畫。ESG策略必須與眾不同,如果你複製同產業其他公司的ESG實務,例如建置廢棄物管理系統,雖然能在ESG評鑑上獲得不錯的分數,但依舊無法創造競爭優勢。企業必須找到不易模仿的方法,才能勝過競爭對手。
行動二:建立問責機制。ESG議題必須納入董事會運作之中,讓董事會透過高階主管薪酬的設計、ESG指標的衡量與揭露,來監督公司的ESG成效。
行動三:建立企業目的。讓ESG成為公司所有成員認真看待與追求的目標,而非由上而下強制規定,導致基層普遍質疑、嘲諷或敷衍了事。換句話說,企業必須建立追求ESG的文化。
行動四:營運變革。負責ESG的最高主管,必須是負責企業核心業務或關鍵資產的成員。舉例來說,如果品牌是關鍵資產,那麼ESG最高主管就應該由行銷長或品牌長來擔任。另外,企業也必須採取分散式做法,授權給各職能負責人、中階主管來執行ESG策略。
行動五:與投資人溝通。企業不能盲目提升ESG評等,而忽略與投資人的溝通。企業可以建立一套影響力會計,將公司的環境影響與社會影響轉化為財務數字,讓投資人能夠了解投資成效。
結論
ESG的真正價值,不在於企業編製了多少份永續報告書,或在評鑑中獲得多高的分數,而在於能否將環境、社會與治理的考量,真正融入經營策略與日常決策。當企業不再只是被動回應法規與外部期待,而是從自身的核心能力出發,找出永續與經營成長的交集,ESG才有機會從一項必要成本,轉化為難以模仿的長期競爭優勢。
FAQ
Q:中小企業資源有限,該如何跨出ESG第一步?
不必一開始就編製厚重的永續報告書。建議從「能源盤查」與「內部勞動力照顧」做起,盤點主要用電與耗能設備,並落實員工工安與透明溝通,先做好符合自身規模的實質改善。
Q:做ESG真的對公司財務表現與股價有幫助嗎?
實證研究顯示,ESG表現與財務回報呈正相關,主要透過「降低融資成本」、「避開環境與法律重大裁罰風險」以及「提升客戶與高階人才黏著度」來反映,長期能為企業帶來更高的資本韌性。
Q:企業常見的ESG證照有哪些?
目前國際與國內認可度較高的證照包括:國際永續經濟協會(IASE)的ESG Professional Certificate、CFA協會的Sustainable Investing Certificate,以及GRI推廣的Certified Sustainability Professional等。
Q:企業可採取哪些做法來創造競爭優勢?
採行策略性ESG計畫、建立問責機制、建立企業目的、營運變革,並與投資人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