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來,電影已占了絕對優勢,成為世界上最佳的講故事工具。許多事情都在宣告電影的藝術形式居於主導地位,像是龐大的「大螢幕」、好萊塢對於電影產品能吸引觀眾注意力達三個小時以上的自信,以及動輒億萬美元的龐大預算等。而講故事的藝術家呢?電影製片及導演是神祉,電視製作人都想成為電影製片,而廣告公司高層則被鄙為是敗類(《廣告時代》〔Ad Age survey〕最近的一項調查指出廣告業的受尊敬層級比政客低)。
隨著網際網路而來的廣告革命大約已十年了,原本的廣告創意已經完全終結了嗎?看看現在的網路廣告,你可能覺得是的,廣告創意已消失殆盡。
廣告不一定就會讓人厭煩,只要用對方法,你可以讓無所不在的廣告為消費者接受,甚至受到歡迎。因此,本文列出「公共、社會、部落、心理」等四大經驗範疇,強調只要適當置入各個「對」的範疇中,就會達到應有的成效。
現在,行動裝置很流行,但行動廣告不太有效,為什麼?因為對手機使用者來說,這些廣告只是干擾,沒有任何訊息溝通的功能。因此,真正聰明的業者,應該要改用app這種消費者認為有價值的新媒介,才能真正達到行銷的效果。
許多國際級的大公司,正在採用「分析學2.0」,它能馬上分析幾兆位元組資料和數百個變數,顯示各種廣告接觸點如何強烈互動,因此,行銷人員現在等於擁有空前的能力,可調整資源配置的決定,並即時修正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