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吉成立董事會層級企業責任委員會後,對企業帶來很大的啟示。根據本文作者研究,這類委員會至少有五大功用:做為知識和專業的來源、提供諮詢和建設性的批評、問責制度的驅策者、創新的激勵者,以及做為整個董事會的資源。
若要避免對沖基金買入公司股票,並要求公司改變,以下幾件事是公司必須要做的:定出策略重點,並堅持下去;從行動派投資人的角度來分析公司;盡早讓外部顧問熟悉公司狀況;建立董事會的默契;在既定目標下追求短期表現;別忽略行動派投資人意見。
有些人批評董事會,沒有刻意管理董事會的成員組合,讓董事的退休來決定董事人選變動的步調。
在各方壓力下,企業的董事會已大幅改變。但在董事會對企業的監督管理方面,外部推動的改革已證明是沒有用的。因此,本文作者在訪談24位董事之後,提出董事會在四大領域的一些新做法,以期協助董事會大幅改善公司治理。
選擇新的執行長影響重大,關鍵問題包括:在這個特定的業務狀況和時間點,他是否為領導公司的正確人選?他會和董事會合作還是對抗?是否已有流程來培育、確認和指派現任和下一任的執行長?
女性董事為何這麼少?本文分析長久存在於決策高層的性別差距,結果發現有些迷思需要打破;例如,女性董事在領導等方面的經驗超過男性,但往往遭到忽略。董事會必須鼓勵包容和多元化,才能打破董事會兩性失衡的結構。
理論上,執行長應該是最了解董事會的人,同時也應該是董事會的最佳伙伴。然而實際上,執行長與董事會的互動不佳,甚至無法溝通。因此,本文歸納出執行長的五大建議,期待董事會從中找出有效的做法,讓公司更上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