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班尼特(Edward Bennett)這位能幹的執行長,是讓亞士達企業(Astar Enterprises)成功站上世界舞台的推手。但他今年 64 歲,卻不願展開交棒計畫,董事會也無可奈何。而沒有明確的接班人,很可能危及亞士達企業的成長。
在所有的重要指標上,家族企業董事會的表現,都沒有非家族企業董事會來得優異。而家族企業約占全球企業總數的八成,因此,家族企業在公司治理上的表現不佳,影響的可不只是它的存活率而已......
要成功做到公司治理,必須回歸最基本的原則,而不是以迂迴的方式追求「最佳實務」。本文提出董事會的三大原則:董事會應有權利基於長遠利益來管理公司、應確保公司能延攬最好的人才出任董事、應允許股東依程序表達意見。
身為經理人,應準備好面對公司隨時可能遭遇的衝擊,例如大型併購案,或是來勢洶洶的新競爭者。如果公司沒有把對的人放在對的位置,來指引它安度難關,便會面臨重大風險。因此,公司必須創造一套整合的領導人培育計畫。
一項新的調查資料顯示,大多數董事不懂公司的策略。因此,企業應該開始改革董事會。本文建議,從招募能獨立思考的人士,並聘請具相關專業知識的人擔任董事著手,促進優質的策略性談話,並制訂關鍵的非財務指標。
董事會似乎是最不可能創新的地方。畢竟,他們是公司內堅定的引導系統,負責在驚濤駭浪中維持平穩運作。公司董事是調速輪(flywheel),是火焰的看守人、傳統的維護者。
耐吉成立董事會層級企業責任委員會後,對企業帶來很大的啟示。根據本文作者研究,這類委員會至少有五大功用:做為知識和專業的來源、提供諮詢和建設性的批評、問責制度的驅策者、創新的激勵者,以及做為整個董事會的資源。
若要避免對沖基金買入公司股票,並要求公司改變,以下幾件事是公司必須要做的:定出策略重點,並堅持下去;從行動派投資人的角度來分析公司;盡早讓外部顧問熟悉公司狀況;建立董事會的默契;在既定目標下追求短期表現;別忽略行動派投資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