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每個高階主管,都是執行長的圈內人。因此,實際上決定公司策略的,不見得就是編制上的高階主管決策團。不過,不管是非正式的顧問小組,或者是檯面上的高階主管委員會,在形成重大決策時,都有存在的必要。
本文由寶僑前執行長賴夫利現身說法,提出他在2000年意外接任後,決心讓公司接班制度化的經過。他在成功交棒後表示,接班的流程必須透明、開放,如同公司治理一般,董事會必須親自規畫,並將這件事列為優先處理的要務。
2005年5月,影片租售公司百視達爆發委託書爭奪戰,結果,執行長安提奧科敗給投資人艾康,也面臨了新的挑戰:如何克服董事會的反對勢力,繼續執行既定的策略。安提奧科回顧那段經歷,省思自己是否可以有不一樣的做法。
是時候讓企業的董事投入更多時間,認真履行職責了。畢竟,目前的公司治理,還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間。作者建議企業應採行專業董事模式,也就是獨立董事必須具備產業專業知識,並將履行董事的職責,視為自己主要的工作。
董事會依經驗法則與傳統智慧來挑選執行長的方法,已經用太久了,我們因此檢視了許多數據,並發現一些令人訝異的事實。
兩性不同的價值觀可能產生不同的決策方式,這些決策與領導風格上的差異在董事會的運作與功能發揮可能具有重大含意。然而,上市公司任命女性董事會成員後,公司股價竟有小幅下滑的傾向。
新的研究結果指出,董事會加強掌控經營團隊,產生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副作用:執行長現在較不願意互相提供策略建議。
企業醜聞、經濟風暴重創了董事會審計委員的形象,卻也賦予他們更重大的責任。目前,不是消極地遵循法規就夠了,審計委員會必須積極地作為,集中心力在風險管控、支援公司策略,並重建大眾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