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太多太多的人曾勸告大多數經理人,他們應該要相信獎勵工具的救贖力量。當然,絕大多數美國企業都設計了某種獎勵辦法,將薪酬與一個或多個績效指標結合起來,藉以激勵員工。但更讓人吃驚的是,人們很少去質疑:如果組織允諾員工未來將提供某種獎勵,員工是否會把事情做得更好。大多數人都認同獎賞員工的假設,企業也普遍採用符合此一假設的做法。本文作者孔恩卻發現,有愈來愈多的證據支持與現行觀念恰好相反的論點。不少學者專家以實驗室、工作場所、學校教室及其他地方為對象進行研究,他們發現,組織設計獎賞制度立意良善,結果卻常適得其反。這些研究結果指出,某個獎勵辦法失敗,很少是因為獎勵辦法的內容不當,而是因為人們對獎勵辦法作了錯誤的假設。
《財星》(Fortune )五百大企業的董事會成員只有約15%是女性,這個數字明顯偏低。但除了男女平等之外,有沒有其他理由必須要求企業增加董事會裡的女性成員?當然有。為了研究董事會增加女性成員的效應,我們訪問了五十位女性董事、12位執行長(其中九位是男性),和七位《財星》一千大企業的董事會秘書(其中一位是男性)。我們與衛斯理女性研究中心(Wellesley Centers for Women)的桑如.艾科特(Sumru Erkut)合作進行這項研究,結果發現,有一位、兩位或三位以上女性董事的董事會,彼此之間的差異極大。
在「公司治理」日益受到重視之際,原本企業董事會幾乎不對外公開決策流程,現在也有逐漸透明化的趨勢。現在就讓我們揭開決策原則的神祕面紗,讓各公司的董事會可以運作得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