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董事長都是歷練豐富的領導人。標準普爾500指數企業的董事長,半數都兼任自家公司的執行長,而其餘一半的董事長,絕大多數都是前任執行長。但這兩個職位的緊密關聯,會造成問題。由執行長領導的董事會,難以妥善查核節制那位執行長;正因如此,在1990年代到2000年代初期的企業醜聞之後,有較多企業開始區分這兩個職位的角色。然而,區分這兩者會引發另一個問題:董事長和執行長由不同的人擔任,會造成董事長扮演另一個執行長,而這可能會有重大風險,那就是在企業高層經理人之間釀成衝突和混淆。

那麼,關於董事長的角色,有哪些良好的實務做法?與執行長和高階經理人的傳統職責有何不同?為了探究這些問題的答案,歐洲工商管理學院(INSEAD)公司治理中心(Corporate Governance Centre)展開一項研究計畫,針對31國的200位董事長進行調查,對董事長進行80場訪談,以及與董事會成員、股東和執行長的60場訪談。儘管訪談對象有背景上的差異(主要與企業所有權結構相關,也有一點國家文化因素),但我們發現,對何謂稱職的董事長,受訪者有極高程度的共識。

我們研究的那些受訪者多半贊同,高效能董事長領導的對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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