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董事會如何創新

董事會如何創新

How Boards Can Innovate

董事會似乎是最不可能創新的地方。畢竟,他們是公司內堅定的引導系統,負責在驚濤駭浪中維持平穩運作。公司董事是調速輪(flywheel),是火焰的看守人、傳統的維護者。

這一切都是真的,或者至少應該是這樣,但企業也永遠都需要重塑自我(IBM、紐可〔Nucor〕與威普羅〔Wipro〕等公司和創始之時相較,都只有些微相似之處),而董事會在這些變革中應該一馬當先,不要當後衛或抗拒者。當然,新產品是屬於研發團隊或研究夥伴的領域。但是,新策略和新結構正是在董事會的領域內。我們已看到一些董事會和管理階層一起創新,而非只是監督管理階層。

如果董事會被視為管理階層的合作夥伴,而不僅是其監督者,則創新的點子可能會來自十來位董事(全都經驗豐富且努力要讓公司繁榮興盛),就像來自公司的任何十來位員工。有些董事會會進一步採取這個原則,做法是組成自己的創新委員會。例如,寶僑公司(Procter & Gamble)的董事會已組成創新與科技委員會;特殊化學品生產商科萊恩公司(Clariant)的董事會也已那樣做;輝瑞藥廠(Pfizer)則成立了一個科學與技術委員會。

在迪堡公司(Diebold),董事會積極參與創新的價值,顯而易見;迪堡是一家年營收三十億美元的公司,擁有一萬六千名員工,生產提款機和一些相關產品。它成立於1876年,由於樂於接受新科技(它今日的產品和一百年前的產品相較,幾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