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要執行任務、逮捕人犯,以維護法律。臨床心理學家必須刻意讓病患暴露在最深的恐懼之中(例如:蜘蛛、高處),才能治療焦慮症。收帳人員必須向債務人追討欠款,公司才能得到應有報酬。而醫師面對身患絕症的病人,也必須告知他們儘快處理身後事。研究人員將這樣的工作稱為「必要之惡」,為了得到我們認為更好的結果,執行業務時必須傷害他人。很少有職業能夠完全避免這種必要之惡,經理人當然也不例外。
專訪〈拿捏情緒的談判藝術〉一文的作者艾莉森・伍德・布魯克斯(Alison Wood Brooks),談談哪些情緒可以在談判時對我們有幫助。
就領導力而言,有三種特別重要的專注力。第一種,內在的專注,也就是能夠察覺自身的想法、感受和衝動;第二種,對他人的專注,也就是三種同理心;第三種,對外在的專注,也就是系統意識,有這種專注力,才能進行策略性思考。
許多研究卻顯示,高成效的談判人員,似乎也較會判讀細微表情。只要依照這三項原則,透過練習測試還有累積實際談判經驗,也能訓練出這類能力:專心注意對方臉部、說故事觀察對方反應、提供多個選擇方案。
想在當前迅速改變的世界裡獲得成功,學習能力極為重要。而擅長學習的人,必須擁有四項特質:企圖心、自我覺察、好奇心、接受自己有弱點。幸好,只要學會幾項心理工具,任何人都可提升這四項特質,進而掌握任何新技能與知識。
要求員工發揮太多同理心,會損害績效。因此,本文提出一些步驟,防止同理心可能造成的不良作用,並促成它的優點。例如,員工分工應付特定利害關係群體,以便用符合本身需求的方式滿足別人的需求,讓同理心得以休息一下。
領導人大多只關注員工的思考和行為方式,但員工的感受也同樣重要。管理階層如果忽略或不了解情緒文化,公司將因此受損。而如果領導人不只允許員工在工作中流露情緒,還有意識地塑造情緒,會更能達到激勵員工的效果。
談判難免會有情緒,但如果好好管理表達情緒的方式,就能把感覺化為有利的條件。也就是說,談判人員應該調整可能會感受到的焦慮、憤怒、興奮、失望、悔恨等情緒,並適度地表達在談判過程中,來爭取更好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