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整個談判過程看來,「投資條件書」只是開始。其實,新創公司創業家和創投業者談判時,雙方都是很容易犯錯的。因此,本文說明應將談判重心放在「談判力量、信任、價值、了解」四個重要變數上,以將長期價值提升到最高。
一家化妝品公司在面臨不合理的增稅行動時,考慮要先發制人。但問題來了,與政府單位折衝時,分寸拿捏很重要,究竟該盡力協商,還是要強硬地下最後通牒,才能既達成抗爭的效果,又不致把關係弄僵,可以繼續做生意?
大家都知道,談判各方如能開誠布公地討論他們的興趣和目標,更能獲得豐富成果。
若要讓利害關係人能成功地合作,首先需要的是社會心理學家所謂的「觀點借用」(perspective-taking),也就是透過別人眼睛看世界的能力。組織的領導人如何培養這種極為重要的技能...
我們都知道,檯面上的談判是必要的。但每一樁複雜的交易,通常會建立在一系列小交易的基礎上,並牽涉到多方人士。這種交易需要檯面下的策略運作。換句話說,就是安排小交易的順序,務求達成目標,爭取支持,促成交易。
本文設計了這樣的虛構情境:一位銷售暨行銷副總裁知道公司必須調整,才能更以客戶為重,便建議把營運權分別下授到各地區銷售團隊,但這要取得執行長支持。以下會說明要如何依不同執行長的決策風格,提出說服的方法。
進行「調查型談判」有以下原則:詢問對方為何堅持特定立場、消減對方受到的限制、把要求視為機會、與對手創造共同立場。此外,即使交易似乎告吹,仍繼續調查,因為可能會有新的資訊,協助你挽救似乎宣告失敗的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