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新月異,對我們生活的各個層面產生難以想像的改變,有正面影響也有負面影響。世界是否變得太快?如果是的話,政府是否能夠規範這些破壞的步調及發展軌跡?支持方與反對方各有聲浪,而我們要知道的是,破壞式創新並非萬靈丹,但也不是毒藥。作者認為,與其恐慌或對立,政府應退一步,理性地去平衡成本與效益。
2020年12月,美國聯邦政府提出重大訴訟控告臉書,這個指標性案例,反映美國兩黨都愈來愈重視科技巨頭造成的資安與反壟斷等議題。隨著拜登團隊即將入主白宮,在相關的科技法規政策方面,可能會特別關注以下四個領域:資料隱私、演算法透明度、反壟斷政策、內容管制與法律責任。在自由市場交易與不斷演變的科技與政治現實之間,有必要取得平衡。
面對仇恨言論及假資訊問題,臉書宣稱可用「自我治理」做為解方。然而,人們對臉書全球監督委員會的信任度,會是個問題。雖然該委員會規章寫著「遵守相關人權原則」,但這個說法不僅模糊,目前也只局限於保障「表達自由」的範圍。況且,如果遇到「使用者所屬國家法律並不保障某些普世人權時」,又該如何抉擇?臉書能否自我治理,仍有待觀察。
最明智的公司注意到「碳風險」,而它們為了在減碳世界中獲得成功,採取的流程如下:衡量公司直接和間接的碳排放、確定目前外界的碳定價、預測未來的碳定價、決定公司內部碳定價應涵蓋的未來時段,以及考慮減少排放目標。
營利公司投資在企業社會責任(CSR)上,有什麼好處?其中一項好處是聲譽。顧客對有社會責任的企業反應較正面,可能獲聘的人才可能也是如此。
賴瑞.芬克(Larry Fink)是全球金融界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現年63 歲、曾任證券交易員的他,目前是全球最大、管理總資產近五兆美元的財富管理公司:貝萊德(BlackRock)的共同創辦人及現任執行長。他更名列《哈佛商業評論》2015 年「全球執行長100 強」排行榜第25 名。但他真正與眾不同的地方,在於他推動變革的意願,而他改革的對象,正是造就他現今地位的金融體系。
面對美國的經濟衰退、競爭力疲軟,波特認為,不能只因應眼前的困境,還要有更長期的策略規畫,才能真正達到變革效果,重拾國家的競爭力。此外,他認為,因應這些競爭力的挑戰,雖是政府的責任,但企業要當開路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