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合著《未來轉折點》(Pivot to the Future: Discovering Value and Creating Growth in a Disrupted World, PublicAffairs 2019),之前的著作包括《大爆炸式破壞》(Big Bang Disruption)、《破壞法則》(The Laws of Disruption)及《釋出殺手級應用程式》(Unleashing the Killer App)。
美國與其他主要國家正在對科技巨擘展開反托拉斯行動,微軟收購動視、Google搜尋業務,都逃不過監管機關的訴訟。政府到底如何看待訴訟策略?而企業在面對監管機關經過精算而提出的訴訟,又該如何應對?本文有詳細的說明。
科技日新月異,對我們生活的各個層面產生難以想像的改變,有正面影響也有負面影響。世界是否變得太快?如果是的話,政府是否能夠規範這些破壞的步調及發展軌跡?支持方與反對方各有聲浪,而我們要知道的是,破壞式創新並非萬靈丹,但也不是毒藥。作者認為,與其恐慌或對立,政府應退一步,理性地去平衡成本與效益。
當傳統付費電視這些既有業者,迎戰串流媒體這些創新破壞者所帶來的技術、業務、法規挑戰時,投資人和消費者都想知道,誰會贏得新媒體霸主的地位。答案可能取決於你的年齡、你顧客的年齡,以及每個人對「影音內容」的定義。
這個技術將推動一系列新產品和服務問世。
技術日新月異,產品往往迅速走紅又火速過時,在宛如大爆炸型的破壞式創新之後,該如何生存下來,甚至再次成功?本文提出四大行動:在成功產品退燒前先放棄、打造平台而不是產品、把產品轉變成服務;投資或收購破壞者。
假如政府打官司的話,可能會敗訴。
一種新型的創新者出現了,可以在轉眼間,就橫掃市場上既有的企業。這種「大爆炸式破壞」與破壞式創新不同,並未從簡單、便宜的低階產品開始,而是直接進入,隨即攻占整個市場。因此,唯一的因應之道,就是「大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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