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長身為企業的高層領導人,由董事會監督,但如果執行長做出不利於公司的行為,或是會影響公司的行為時,在公司之外的董事們,又難以即時發現或處置。然而,有些企業卻能妥善掌握執行長的行為,它們通常具備三種特質:擁有主動的董事會、進行同儕管理,以及匿名舉報方式。這些做法有助於企業建立良性而有效的高層督責機制,以防患未然。
真正的領導,不只是看財務報表。因此,最成功的董事更重視前瞻性、可創造價值的策略性議題。換句話說,「金牌董事會」並沒有比別人花更多時間在董事會的工作上,只是運用時間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例如,金牌董事會較常把策略規畫或策略檢討列為首要任務。另外,金牌董事會也花較多心力在企業風險評估、董事更替作業,還有危機管理的情境規畫。
公司治理是台灣社會愈來愈關注的問題,核心議題是董事會的治理效能,雖然主管機關基本上以監督的角度框架董事會的進行,但是董事會本身如果能以積極的態度來思考如何引領董事會的運籌以達成公司的核心使命,將能順應全球產業週期的縮短與經濟變動的幅度加大,即時回應股東與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期望,達到永續經營、積極創造公司最大價值的目標。下列六篇《哈佛商業評論》的精彩文章提出相當有建設性的作法,本導讀將幫助您整合並内化這些文章的重要觀點,成爲掌握董事會治理的訣竅。
公司董事會的議程緊湊,定期會議很難解決所有問題和疑慮。因此,在會議和會議之間,董事選擇開始進行私下討論。若能妥善進行,私下討論可讓董事有效率地合作。但若沒能妥善進行,將助長政治操弄,讓董事會功能失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