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高科技路燈製造商,隨著智慧型城市發展,打造出一套創新系統,可減少政府能源消耗,降低維護成本。因此,公司決定不再銷售路燈,改採租賃模式。沒想到,原本胎死腹中的銷售訂單回來了,現在,該為這筆訂單破例嗎?
今日,企業正在邁向數位化2.0,從單純為既有產品添加數位功能,進展到由相互連結的產品與服務,來了解顧客所處的情況,然後調整以滿足顧客需求。本文建議企業採取三種做法,以提升產品與服務作為動態數位生態系統一部分的價值。
平台競爭大者恆大,似乎不利於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經濟在其中競逐。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特聘教授盧希鵬從本期焦點企畫「平台翻轉企業」裡的〈平台經濟新遊戲規則〉和〈從產品到平台全攻略〉這兩篇文章出發,提出他對於台灣企業在平台新競爭生態下如何突圍的看法。
有愈來愈多公司跟隨蘋果與亞馬遜的腳步,試圖從純粹的產品供應商,轉型為促成顧客與其他團體直接連結的平台供應者。的確,成功推出平台,就能產生新的營收,但成功之路並不好走。因此,本文提出左右成敗的四個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