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的公司如何尋求創新與紀律兩者的平衡?本文研究PARC與戈爾這兩家公司,它們都有三種不同類型的領導人。這樣特別的體制,讓公司得以進行驚人的自我管理。而促進自我管理的機制,也平衡了自由與控制。
哈佛商學院教授琳達.希爾憶及她與南非反種族隔離運動領導人的相遇,並分享她從他們身上學到的心得。
與丹尼斯.凱里和麥可.尤辛合著《董事會領導力》一書的瑞姆.夏藍,解釋為什麼執行長的任期呈縮短的趨勢,以及董事會可以如何修正這個問題。
要實現創新與機會,公司必須打破壁壘,讓人們跨界工作。因此,領導人應進行四項活動,讓跨界合作成為組織習慣:培養文化中介人才;鼓勵人們用開放、沒有預設立場的方式提問;促使人們採納他人的觀點;拓寬員工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