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開始,我就提過一個觀念:「有錢的要讓沒錢的占便宜,大股東要讓小股東占便宜,有能力者要讓無能力者占便宜。」

這些事情你沒做好,要領導好一個集團是不可能的。

這個社會,老實講,都是有錢人在占沒錢人的便宜,有能力者在占無能力者便宜。這種事情政府不講,講的都是些無關痛癢的事。

我就常在說,最早創業的時候,我在奇美的股份是45%,現在我大概剩下10%,搞不好連10%都沒有了。從45%到10%,所減少的部分,我是把它當做換來快樂就是了。

當年重新配股的時候,我首先是分配給我的兄弟姊妹。我們兄弟姊妹10人,我把舊廠給我哥哥、我弟弟去做。我自己大成功,難道要讓他們生活不好?所以就分配一些給他們。再來,奇美創業的時候,我是很大的股東,剩下的都是2%、3%的小股,所以第二個分配的,就是小股。但是增資的時候,我是拿股票給他們增資,而且他們都不用拿錢出來。

經過幾次配股調整以後,大股跟小股的差別就很少了。

人,當然是錢愈多愈好。不過我是感覺說,若只有你一個人有錢,也是歹命。大家都有錢,這樣是最好的。我按照這個想法做了以後,發現大家真的都很快樂。

事實上,你們要知道,那些上市公司是一面光明、一面黑暗的。從光明面來看,你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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