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78歲設計師諾瑪.卡馬利:主宰自己的職涯,我還要繼續工作幾十年
Mark Mann/AUGUST
卡馬利(Norma Kamali)創造1970年代與1980年代的時尚流行,包括「Diana dress」連衣裙、睡袋外套、首度被視為「運動休閒」的套裝,以及讓法拉.佛西(Farrah Fawcett)成為全美最暢銷海報女孩的紅色泳衣,她以創新卻平價、舒適並抓住時代精神的衣著聞名。卡馬利以首席設計師與獨資的方式,經營自家同名品牌長達56年──她把這件事描述為:在她熱愛的職涯裡主宰自己的命運。現年78歲的卡馬利表示還會繼續工作幾十年。
《哈佛商業評論》問(以下簡稱問):是什麼讓你進入時尚這行?
卡馬利(以下簡稱答):我以前想當畫家。但我11歲的時候,母親說:「諾瑪,女人應該學會自力更生,才有辦法嫁給妳愛的男人,而不是嫁給照顧妳的男人。」這句話一直留在我的腦海。身為一位藝術家,我要如何照顧自己呢?我後來獲得一份時尚插畫的獎學金,進了時尚技術學院(Fashio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問:你何時開始做服裝設計?
答:我第一個時尚工作的面試經驗很糟。面試官是一個男人,吃著鮪魚三明治,腳翹在桌上,要我把作品集放下,轉過身去。然後我就知道這裡——時裝區(Garment District)和這一行——不是我想工作的地方。我需要旅行,找出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所以我開始在西北航空(Northwest Airlines)的辦公室上班,每個週末我只要花29美元就可以飛倫敦來回一趟。這樣一做4年,那時是1960年代。我開始帶衣服回來,開了間店,然後開始做服裝設計。這就是我找到命定工作的經過。
問:你的志向是什麼?
答:過一個有創造力的生活。我當時覺得自己什麼都知道,所以我什麼也不怕,就從做中學。我想,如果我當時知道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