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新2.0之2:不只靈光一閃,好點子生產線

創新2.0之2:不只靈光一閃,好點子生產線

The Innovation Value Chain

一個好的創意,如果只停留在構想,未能付諸實現或產生利潤,就不能發揮功效,也不能對組織有所助益。 因此,經理人不能只是被動地引進最佳的創新實務,而應該要積極地用量身打造的完整方法,去創造、轉化和傳播創意。
大公司的高階主管經常自問:「為什麼我們在創新方面沒有表現得更好?」畢竟,他們並不缺乏怎樣把創新做得更好的明智建議,像是從公司內部產生更好的構想、到外面尋找各種點子和合作伙伴、建立不同的資金提撥機制、保護截然不同的新業務不受既有業務干擾、強化執行力等。

但這些策略上的建議,都是根據一個假設:所有組織開發新產品、新服務或業務項目時,面對的障礙都一樣。其實,創新方面的挑戰是因公司而異的,如果不分青紅皂白地聽信相同的建議,誤用到不適合的情境,可能會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我們來看看,以下這兩家企業的執行長是如何因應創新挑戰的:

2000年1月,史帝夫.班尼特(Steve Bennett)加入直覺公司(Intuit),他發現在這家製造Quicken和QuickBooks等財務軟體的公司裡,創意俯拾皆是,其中大部分是從組織外部蒐集來的,但公司並沒有一套可以將創意推出上市的嚴謹做法。班尼特談起往事說:「我們花了很多力氣向顧客學習,卻難以確定哪些創可望產生最大的效果。」為了改正這個缺失,班尼特要求部屬,對發展中的創意設定明確的業務目標,也責成某些人負責交出成績。如今,直覺公司不僅擅長提出構想,也擅長執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