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插圖/查德.哈根(Chad Hagen)
在資本日益昂貴的當下,過去以利害關係人為優先(如偏重ESG)的管理模式已漸難以為繼,企業必須重回以創造股東價值為優先的管理模式,並透過設定主導目標、明確劃分軟硬約束條件,如此才能選出合理的策略方案,並落實應有的問責。
過去20年來,股東價值導向的管理模式逐漸式微。許多人認為,這種模式與社會關切的重點脫節,尤其是各界愈來愈重視的環境、社會與治理(ESG)議題。也有人認為,這種模式與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並不相容。取而代之的是,許多企業開始採用利害關係人導向或目的導向模式,希望同時兼顧員工、顧客、社群、環境、股東的利益。
這一轉變,正好發生在資本市場格外寬容的時期。全球金融危機後的10年間,資本成本降到歷史低點,減輕了資本配置不當的後果,也掩蓋了策略選擇中必然涉及的取捨。成長掩蓋了報酬偏低的問題;績效不佳也得到包容;企業原本應該嚴格檢驗每個可能方案能否創造價值,但這套把關機制已經鬆動。
這些做法帶來的結果,頂多只能說好壞參半。星巴克(Starbucks)曾快速展店,雖然提升了營收,卻稀釋了投入資本報酬率(returns on invested capital, ROIC),後來不得不關閉績效不佳的門市,重新專注於獲利型成長。法國食品巨擘達能(Danone)大力推動目的導向的治理模式,但在績效長期落後同業後,股東壓力迫使公司更換領導階層。在這兩個案例中,核心問題都不在於抱負或利害關係人,而是資本配置缺乏明確的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