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發展史的大部分時間裡,線上廣告都採用一種「被動受眾」模式:消費者只能被動收看,由平台向他們推送廣告。這種模式一直都有利可圖,但對雙方而言,成本正逐步提升:70%的消費者覺得數位廣告惱人;多數人認為每小時超過5分鐘的廣告令人無法接受;近五分之一(18%)的消費者在觀看串流內容時總是使用廣告攔截器;另有37%的美國消費者曾經特別因為廣告而取消訂閱。光是2025年第1季,Netflix、Prime Video與Disney+的每月取消訂閱量都在上升

顯然,消費者感覺被廣告突襲,並因此心生厭煩;結果是,觀眾不再投入、跳過廣告,或乾脆離開服務,平台的廣告曝光效益因此愈來愈低。觀眾不投入,代價並不小。

為了因應這些問題,有些串流平台開始嘗試較能顧及使用者感受的模式:讓使用者對廣告體驗擁有某種程度的掌控權。目前這個構想最主要的版本是「廣告內容選擇」,也就是讓觀眾從幾支廣告中選出自己想看的那一支。近幾年,華納兄弟探索(Warner Bros. Discovery)曾在旗下多項資產中試行廣告內容選擇;Hulu的「廣告選擇器」(Ad Selector)也採取類似做法,讓觀眾在廣告時段從一小組廣告中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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