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 育嬰假總預設為媽媽的責任?問題其實出在制度設計
育嬰假總預設為媽媽的責任?問題其實出在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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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瑞絲.邦尼特 Iris BohnetHBR好讀 HBR CC Book Digest
- 2026/01/11

leungchopan/shutterstock
許多職場女性都有相同感受:企業口口聲聲談性別平等,照顧孩子卻仍被默默預設為媽媽的責任。從CNN記者為平等育嬰假提出申訴,到各國政策與企業實證,研究顯示,育嬰假是否真的發揮作用,關鍵不在「有沒有」,而在制度如何設計。有薪、性別中立、不可轉移給伴侶,正是影響公平成效的核心條件。
2013年,時任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記者的喬許.李維(Josh Levs)正準備迎接第三個孩子的誕生,他卻遇上職場上極為常見的性別不平等待遇:育嬰政策。
當時CNN的母公司時代華納(Time Warner)提供10週的有薪育嬰假,對象僅限於生產的母親或任何性別的收養家庭父母,但對於獲得新生兒的生理父親卻只提供兩週假期。李維表示:「這樣的制度剝奪男性與女性的選擇權,當你強迫男性留在職場,等於是迫使女性待在家裡。」他向時代華納提出請求,希望能有平等的育嬰假。但在經歷數月的音訊全無與隨後漫長的談判,最終在女兒早產出生時,公司明確答覆:「不行。」於是李維向美國聯邦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提出性別歧視申訴。
一年後,時代華納宣布自願調整育嬰假政策,讓所有性別的父母都能享有更好的待遇。再過一年,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發布指導方針,明確記錄:「因為『懷孕、生產或相關醫療狀況』的假期只適用受影響的女性,但若是基於『與孩子建立親子關係或照顧孩子』目的所提供的育嬰假,則必須平等提供給處境相同的男性與女性員工。」
李維在後來出版的《全力以赴》(All In )一書中,分享自己在CNN的經歷。他表示:「我們這一代,從小就被灌輸並相信『女性應該享有平等的機會』。現在我們逐漸理解,如果男性沒有『平等成為照顧者的機會』,那麼女性就不可能在職場上獲得真正的平等。」
我們完全認同這個觀點,也希望任何性別的父母都不需要再費力爭取與孩子共處的時間,因為有薪育嬰假對孩子、父母、組織乃至整個社會的益處,早已廣為人知。以美國加州為例,2004年加州推行美國首創的州級有薪家庭照顧假(Paid Family Leave)制度,允許所有父母皆可申請長達八週的假期,假期期間的薪資為每週收入的60%至70%。數十項研究顯示,該制度的實施在諸多層面上皆帶來正面影響,包括提高家庭收入、改善兒童健康狀況,以及提升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其中一項重要發現是,原先無法承擔無薪假期的家庭(例如低收入、教育程度較低的家庭,尤其是單親媽媽),最能從有薪育嬰假中獲益。
實現公平職場,設計育嬰假必考量的3個條件
如何設計育嬰假制度,將對於該制度的成效產生直接影響。現有大量證據指出,為所有員工提供有薪、性別中立且不可轉移給伴侶的育嬰假(無論其性別、家庭結構,或是孩子是經由生產、領養、代理孕母、寄養或以其他方式進入家庭),是實現公平職場的最佳方式。接下來我們將解釋,為何「有薪、性別中立、不可轉移給伴侶」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1. 育嬰假必須為有薪假
首先,倘若希望育嬰假能真正有用,育嬰假必須為有薪假,且理想上應支付最高比例的薪資補貼。根據一項涵蓋17個國家、近一萬兩千人的調查結果,薪資補貼不足是男性與女性未休完全部育嬰假的首要原因,49%的受訪者皆提到這一點。薪資補貼對男性是否選擇休育嬰假尤其關鍵,因為男性的平均收入高於女性,如果育嬰假為無薪假或補貼太低,在經濟上的損失會更大。舊金山一項提高薪資補貼比率的市政法規,有效推動男性請育嬰假,其比例成長為女性的四倍以上。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已意識到這一點,並在國家層級提供一定程度的育嬰假。截至2022年,全球有186個國家為母親提供某種形式的育嬰假,其中有122個國家同樣提供育嬰假給父親;就整體而言,女性可享有的假期普遍較長。僅有20個國家為同性伴侶提供平等的陪產假權利,僅有42個國家提供收養家庭的父親育嬰假。
美國是唯一未提供全國性有薪育嬰假的高所得國家,且在全球僅有六個國家未保障此權利。目前僅有約四分之一的美國勞工可透過雇主獲得有薪育嬰假,其中全職員工得以享受這項福利的機率是兼職員工的兩倍以上。此外,最需要有薪育嬰假的低收入勞工卻是最難獲得這項福利的族群,且差距極為懸殊。同時,種族差異也十分嚴重,非裔與拉丁裔員工獲得有薪育嬰假的比例,明顯低於白人員工。因此,提供有薪育嬰假對企業而言,是一項極具影響力的工具,不僅能促進性別平等,更能改善種族與社會經濟地位的不平等現象。
2. 育嬰假定位應為「性別中立」
其次,將育嬰假定位為「性別中立」,在所有情況下確保所有性別、各種家庭型態的家長都能平等享有,不僅更加公平,同時有助於打破性別刻板印象。當有關育嬰假的討論與政策僅圍繞女性時,就等於強化「照顧孩子主要是女性的責任」的敘事常規,甚至還會變成一種規範性期待,認為女性理所當然應該負責照顧工作。當政策還區分「主要照顧者」與「次要照顧者」時,便進一步強化「照顧責任不是、不能或不應在雙親間平等分擔」的觀念。因此,性別中立的育嬰假政策有助於去除對照顧工作的性別刻板印象,使男性更容易接受也更願意投入照顧工作,同時也讓LGBTQ+家長能在育兒方面與異性戀家長享有平等的權利。
令人鼓舞的是,性別中立的育嬰假政策在全球各地企業中愈來愈普遍,即使在已提供國家級有薪育嬰假的國家中,企業亦積極推動性別中立的育嬰假。根據全球性別平等投資機構Equileap對23個已開發市場中近四千家大型上市公司的分析,提供雙親平等育嬰假的企業數量在2022年至2023年間幾乎翻倍,達到322家;雖然這仍只占總體的極小比例,但依然是進步。
全球在此方面的領頭企業包括英國投資公司「安本資產管理集團」(Abrdn),為所有英國員工提供40週全薪育嬰假;以及瑞典成長型投資公司Kinnevik,為全球所有家長提供39週的全薪育嬰假。即便在美國,2020年一項針對紐約州與紐澤西州人數少於100人的公司所進行的調查顯示,超過七成企業支持有薪家庭照顧假政策,且曾經推行過此政策的企業支持度最高。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認為小型企業難以承擔有薪育嬰假相關成本,但實際數據顯示,這類企業不僅採行、且支持這項政策。
3. 育嬰假不用就作廢,不可轉移給伴侶
第三,將育嬰假設計為「不可轉移給伴侶」,也就是「個人不用就作廢」,已被證明是提高男性申請育嬰假比例,並且推動家庭邁向雙薪、雙照顧者模式的有效做法。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自2006年起,為「第二位家長」預留特定的育嬰假期。自此制度施行後,超過80%的魁北克父親申請過育嬰假;相較之下,在2019年全國實施類似配額政策(依補助比率不同,分配五週至八週假期)前,加拿大其他地區的父親請假比例僅約15%。由於父親請育嬰假的時間變長,魁北克夫妻在家庭與職場的分工也更趨於平等。這種讓男性更積極請育嬰假的影響,在其他地方也出現類似效果,例如英國保險公司「英傑華集團」(Aviva),為父母雙方提供52週的育嬰假,其中26週為全薪。挪威也早在1993年就開始實施四週的陪產假配額,而瑞典則自1995年開始實施一種不可轉讓的育嬰假制度:「父親月」(Daddy Month),如今瑞典父親申請育嬰假的比例大約是三分之一。
書名/無偏見管理(Make Work Fair)
出版社/天下文化
出版日/2025年12月23日
作者/艾莉絲.波內特(Iris Bohnet)、希瑞.奇拉茲(Siri Chilazi)
作者簡介/艾莉絲.波內特為哈佛甘迺迪政府學院艾伯特.普拉特商業與政府講座教授(Albert Pratt Professor of Business and Government),並擔任「婦女暨公共政策計畫」(Women and Public Policy Program)共同主任。她是行為經濟學家,也是獲獎著作《有效對策》(What Works: Gender Equality by Design)的作者。
希瑞.奇拉茲為哈佛甘迺迪學院「婦女暨公共政策計畫」研究員,亦是推動女性賦權與性別平等的國際知名專家。
譯者/李文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