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美國聯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長達一年的反壟斷調查,以公開質問四大科技公司領導人作終,他們包括蘋果(Apple)的提姆.庫克(Tim Cook)、臉書(Facebook)的馬克.祖克伯(Mark Zuckerberg)、Google的桑達.皮柴(Sundar Pichai)與亞馬遜(Amazon)的傑夫.貝佐夫(Jeff Bezos)。這些執行長因為公司被指控握有壟斷力量、進行不公平的貿易行為,而接受盤問,但我希望至少有一位委員會成員,督促他們答覆另一系列不同(但密切相關)的議題:我想聽這些領導人說明他們公司未來十年發展的願景(如果他們沒分拆的話),以及為何美國人無論如何都該關心他們會發生什麼事。

我指的願景,並非願景宣言,像是成為業界「最優秀」、「最大型」或「最創新」的公司這類老掉牙承諾。這些公司全都在廣告、公關與遊說上花費了數百萬美元;我當然知道他們希望自己的品牌傳達出什麼訊息與感受。我真正想聽的是,他們實際上認為,他們的公司在未來幾年可以如何改善人們的生活,說明得愈具體愈好。在最理想的未來中,為何人們該慶幸有這些公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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