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責任企業社會互利五大典範

五っのモデル,

企業社會互利五大典範

今天,當企業的CSR(社會責任)問題被提出來討論時,很多人都以為這是企業與社會的對立概念,其實,CSR不是現在才提出的新概念。因此,我們有必要追溯到原點,重新審視一番。
企業活動原型:與社會共生

今天,當企業的CSR(社會責任)問題被提出來討論時,很多人都以為這是企業與社會的對立概念,其實,CSR不是現在才提出的新概念。因此,我們有必要追溯到原點,重新審視一番。

企業,也就是株式會社(股份公司)的歷史開端,始於中世紀的義大利海洋都市。當時,威尼斯、熱內亞的商人,為了經營高風險高回收的海上貿易事業,先要籌資造船,以及集資安頓船員的生活等費用,同時也要先制定好利潤分配,或是損失分攤時的各種規則。為了每次的航行,要預先設置一個企業組織(即席企業),進行各種清算與交易等,延續下來後,就是現代株式會社的原型。

當時的企業經營多遠赴他鄉,經歷許多危險與征戰,完全是冒險事業。商人與船員長年在外,與所屬社會的關係不是那麼深。

到18世紀末產業革命後,企業活動形態為之一變。工廠勞工和船員不同,開始住在工廠周邊地區,成為當地居民。逐步走向現代化的歐洲各大都市,工廠不僅是勞動場所,也是都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業有發展,地區就會繁榮;企業如果衰退,地區就開始荒廢。

企業與社會透過雇用、業務、投資與購買等活動合而為一。而公共性本來就隱藏於企業與社會關係之內,因此,CSR 是一個自發的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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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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