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公司視覺識別(visual identity)中最重要的元素之一。它們在網站、店面、產品與廣告裡被特別強調。它們被用來提高知名度與業績。它們是消費者認識與區別不同品牌的方式。因此難怪品牌經理往往希望掌握打造有效商標設計的藝術。

儘管不同的產品對於什麼是「有效的」可能有不同看法,但在設計上,有幾個已長久確立的黃金法則。對稱,或許是最常見的法則之一。人們往往認為,對稱的形狀比不對稱的形狀更吸引人、更受喜愛。因此,品牌經理喜歡運用對稱的商標,也就不令人驚訝了。我們分析了423個主要品牌,發現有95%的商標被認為是對稱的。

但儘管許多公司都使用對稱的商標,卻很少有文章提到這個設計是否會造成反效果,或是會傷害品牌資產(brand equity,也稱「品牌權益」)。我們最新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弄清楚這一點。

我們一開始採用的前提是:對稱的物件,在視覺與心理上,可能都不如不對稱物件那麼能夠刺激與喚起情緒。我們假設,如果這個前提正確,看見對稱商標的人,可能會覺得這個品牌「不那麼令人興奮」。這可能進而讓被定位為「讓人興奮」的品牌,形象受到損害,而且品牌資產降低。

「讓人興奮的品牌」是那些標榜自己「酷」「時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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