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裝大師羅夫.勞倫(Ralph Lauren)、甲骨文總裁賴瑞.艾利森(Larry Ellison)、老虎基金創辦人朱利安.羅伯森(Julian Robertson)、廣告大師杰伊.恰特(Jay Chiat)、美式足球教練比爾.沃爾希(Bill Walsh)、電影導演兼製片喬治.盧卡斯(George Lucas)、英特爾共同創辦人鮑勃.諾伊斯(Bob Noyce)、電視製作人洛恩.麥可斯(Lorne Michaels),以及玫琳凱化妝品創辦人玫琳.凱.艾許(Mary Kay Ash)等人,有什麼共同點?

他們在各自所屬的領域,都以才氣洋溢和事業成功著稱,甚至成為傳奇性的人物。他們都以創新出名,率先倡導新的商業模式、產品或服務,創造出億萬美元價值。但這些商業鉅子,跟那些與他們同樣出名的同輩,有一點不同:栽培人才的能力。他們不只是建立組織,更能發掘、訓練、培養出下一代的領導人。他們屬於一個有別於超級明星的類別:超級上司。

我從十年前開始注意到這個奇特模式,便開始研究這批主管:只要看看某個行業的頂尖人物,常會發現有多達半數的人,曾在同一個著名的領導人手下工作。在職業美式足球這一行,國家美式足球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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