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常常以一個簡單的想法來推動創新:只要員工做出有創意的東西,就給予現金獎勵。背後的思路其實相當簡單:如果有創意的員工能夠獲得獎勵,他們就會更努力提出更多、甚至更好的構想。

但新的研究顯示,事情沒有這麼簡單。誘因可能會把創新引導到截然不同的方向,而且取決於由誰拿到獎勵。最近一項發表於《管理學期刊》(Journal of Management)的研究,中國人民大學的何文龍(Wenlong He)、佛羅里達國際大學(Florida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的丹恩.普魯東(Dan Prud'homme)、南洋理工大學的韓念辰(Nianchen Han),以及新加坡國立大學的黃光立(Kenneth Huang),探討企業以金錢獎勵員工發明人時,會產生哪些影響。這類獎勵計畫常見於研發環境,只要員工提出專利申請或專利獲得核准,公司就會發放獎金或其他獎勵。IBM、微軟(Microsoft)、蘋果(Apple)、Google、亞馬遜(Amazon)與英特爾(Intel)等大型企業,都設有正式的員工專利表揚或發明人獎勵計畫。

為了解獎勵的影響,研究人員分析中國上市公司的企業資料與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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