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擁有或管理一間家族企業,你就會知道,提供產品和/或服務只是你的企業在社區當中扮演的眾多角色之一。你的企業也是雇主、領導者、社區樞紐等等。而且,你扮演這些角色時面對的,是多組不同的利害關係人(包括顧客、供應商、慈善組織等),而你所處的社會架構〔也就是「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很可能正面臨18世紀以來最深刻的轉型。

原因就在於,過去對於「企業目的」的想法在目前受到質疑,而在此同時,政府、民間企業與慈善組織之間的平衡也開始鬆動。在這種複雜的環境下,你和你的家族企業必須考慮:你對於目前社會契約的了解是什麼?隨著你在社區裡扮演的角色會在未來逐漸演變,你要如何處理每一個角色?

照顧利害關係人或股東?



2019年8月,美國企業圓桌會議(Business Roundtable)發表「企業目的宣言」Statement on the Purpose of a Corporation),為企業提出新的典範。簽署人士包括一些全球最有影響力公司的執行長,例如亞馬遜的傑夫.貝佐斯、貝萊德(BlackRock)的賴瑞.芬克(Larry Fink),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的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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