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家族企業的管理權跟所有權該分,還是該合?到底要把管理權交給自己家人,還是委任專業的外人?答案是:不一定!要審時度勢,視具體情況而定,但一定要把這兩個概念分開來,要能清楚分辨其差異,不要混為一談。

管理權是經營決策的權力,所有權是資產歸屬及處分的權力。如果家族成員(所有者)的管理能力能勝任,並充分發揮企業的潛力,實現其願景和價值觀,也願意親自披掛上陣,那當然不必假手外人。所有者親掌管理權,決策和執行都比較簡單靈活。

反之,如果家族成員的管理能力不足,或沒有經營意願,死抓住管理權,將導致經營不佳,最後必傷害家族的所有權。如果能將管理權委託給適任,又志同道合的專業經理人,借助外力讓企業的潛能充分發揮,必有利於強化家族的所有權,何樂而不為呢?

當然,既然是外人,就有相互理解和信任的挑戰,所以一定要選對的人,除了符合企業經營需求的專業能力,一定還要志同道合。為了使他們跟股東的利益一致,認真維護股東的所有權,往往也會分享一部分的所有權,讓彼此成為利益共同體。董事會的有效運作及治理,是確保管理權與所有權分而不離,相得益彰的關鍵。

其實,即使是自己的家族成員完全掌控管理權及所有權,也可能會有像面對任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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