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模式網路平台不該只是做媒合

網路平台不該只是做媒合

The Best Platforms Are More than Matchmakers

網路平台不該只是做媒合

數位平台持續在許多產業裡,破壞產業運作規則,而同時又能創造利潤,這方面的威力令人印象深刻。諸如亞馬遜(Amazon)、臉書(Facebook)、Airbnb、Uber和Google這些網路平台的領導業者,重新定義了使用者經驗和期望。他們持續成功的表現,迫使既有業者重新審視自己的核心商業假設,並設法運用現行法規來解救本身困境。

平台為什麼會成功?真正的平台創新者,所做的不只是市場上的媒合工作,只會運用由數據驅動的演算法,設法幫買賣雙方作更好的媒合而已。除此之外,他們也花心力來創造新的價值。在平台市場裡,培養使用者運用平台的能力,在策略上已變得跟降低交易成本一樣重要。成功的平台會賦予使用者力量。

傳統的商業模式銷售產品或服務,或者兩種都銷售,而媒合模式(matchmaking model)賣的則是降低交易成本。然而,平台投資模式創造了多個面向的「盈餘」,也就是有更多價值可銷售。

如果你是賣方,你想當哪一種?選擇一,就是獨力打造產品,然後找到買方。選擇二,選擇阻力(friction)較小的市場,以接觸到許多賣方和買方。選擇三,一方面像選擇二一樣提供較低的阻力係數,另一方面也促成共同投資(co-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