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恩顧問公司芝加哥辦事處合夥人,擔任全球營運模式業務的負責人。她是《恰當運用敏捷法:轉型不混亂》的合著者之一。
一個人會因為活得有意義,變得更有活力;企業同樣也需要目的。愈來愈多的領導人不再專注於創造股東利益,而是希望將企業文化轉為重視企業目的,而敏捷法,可以協助達到這個目標!
追求有效的創新,並非只是快速追求新構想,還要有夠敏捷的身段,配合大環境的變化,隨時喊停並轉向。許多專案明顯是浪費時間與金錢,但決策者若是不知道該「見壞就收」,空耗資源,就不僅會拖累穩健進行的專案,甚至會阻礙創新專案的開發。組織若希望適度止損,並提升敏捷度,可從三方面著手:讓更多決策可逆轉、讓工作可見度更高、克服終止專案將遭受責罰的恐懼。
企業如想要不斷提升顧客體驗、持續超越競爭者,需要的不僅是許多敏捷團隊而已。更重要的是,企業還需要長字輩高階主管一起推動敏捷法,讓這許多敏捷團隊發揮功能。 敏捷領導團隊應運而生。 敏捷領導團隊的成員,包括財務長、人資長、資訊長、行銷長等高階主管,他們不像一般企業的高階主管,只專注在自己部門的績效,而是將自己部門的部分管理工作授權給下一層主管,自己花時間擔負起敏捷領導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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