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班規畫邁向共同執行長時代

邁向共同執行長時代

Is It Time to Consider Co-CEOs?

邁向共同執行長時代

Chad Hagen

約翰.懷海德(John Whitehead)與約翰.溫伯格(John Weinberg)一起經營高盛時曾寫道:「兩個腦袋總比一個腦袋好。」充分表達經營公司也能採取「共治模式」。誠然,普遍觀點認為執行長一個就好,但共同執行長的現象正在增長。不過,同一份權力要如何拆分給兩個人?本文分享成功祕訣!

※ Podcast由瑪利執行長品讀,提供多元視角,助您閱讀文章時產生更多啟發。

長期以來的普遍觀點是,企業需要由單獨一位強大領導人來領導。多年來,有些企業已經任命共同執行長來領導,但這樣的情況並不常見。從1996年到2020年間,合計2,200家的標準普爾1200(S&P 1200)指數公司和羅素1000(Russell 1000)指數公司當中,只有不到100家是由共同執行長來領導。此外,在那段期間,特別是壓力很大的時期,其中一部分有共同領導人的企業績效明顯不佳,其中包括奇波雷墨西哥燒烤連鎖餐廳(Chipotle Mexican Grill)、軟體公司SAP,以及手機先驅業者Research In Motion〔2013年更名為黑莓公司(BlackBerry)〕。

很多觀察人士對此並不感覺意外。理論上來說,設置兩名最高層級決策者幾乎無法避免會帶來麻煩,包括衝突、混亂、不一致、猶豫不決和延誤等情況。一個知名事件是,麥肯錫顧問公司(McKinsey)創辦人馬文.鮑爾(Marvin Bower)曾警告高盛(Goldman Sachs)不要設置共同執行長。他說:「權力分享,永遠行不通。」

只不過,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