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文章發表時,他是哈佛法學院的客座教授,以及新基礎(New Foundations)計畫的董事長;這是以哈佛為主、研究公司治理的跨學科研究計畫。
對於公司治理的討論,長久以來都將焦點集中在權力上;公司治理的目標一直是為了要控制那些不聽話的經理人。而最近開始的改革行動,包括:對管理人員執行更多的正式稽核,將執行長與董事長職位分離,指定一位領導的外部董事(lead outside directors),以及讓公司董事成員對外部股東負更多的責任。
在一九九○年代,想要挑戰公司治理,最重要的工具不再是接管,而是政治;而且,一個充滿各種意見的市場,也將取代那些在八○年代主宰財務金融市場的狂熱活動。在過去以交易為導向的市場,企業的掠奪者運用垃圾債券(junkbond)和其它金融工具,瞄準某些公司,取得它們的控制權。在新的意見市場中,要獲得公司控制權得靠政治運作,當積極的股東想要迫使他們的目標公司接受某個營運策略時,他們所使用的工具不再是債券(debt),而是用辯論(debate)。他們發明了新的機制,將他們的訊息傳達給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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