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道德 別逼君子轉小人

別逼君子轉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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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號《拖垮領導力的七大心魔》】當法律與制度僅依條文運作,而忽略善意與初衷,好人好事的代價便被無情拉高,甚至逼迫君子轉小人。本文將探討如何設計與運用制度,使它護善而非懲善,讓良幣能逐劣幣,維繫健康的組織與社會生態。

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將回收車上的舊電鍋送給拾荒老婦。環保局指控他「擅自處分財物」,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開庭時他無奈表示:「早知道就不要當好人。」

這起荒謬事件,喚醒我們反思制度與管理的初衷。法律與管理的精神,原本都是為了維護公義與秩序,而非扼殺善意善行。當行善的代價過高,好人好事自然減少,甚至逼迫君子轉小人。當制度僅重法條而忽視立法精神,執法者就成了僵化的「法匠」,最後法規不只打擊了好人,還可能成為小人害人利己的政治武器。

黃員私自處理公物即使不合法規,但出於助人善念,因殘值僅33元的舊電鍋,便以貪污的嚴重罪名遭起訴,顯然不符比例原則。反觀諸多貪贓枉法的大人物卻仍活躍於社會,真如莊子言:「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令人不勝噓唏!

我曾任職多家頂級跨國大企業,都有明確高尚的核心價值和制度,但這種荒謬怪事也不少見。例如A公司的核心價值是「尊重個人、安全第一」,結果績效平庸但循規蹈矩且善於經營人際關係的人,往往可以混到退休,制度反而被濫用誤用,成為打出頭鳥的槍。我年輕時專注突破績效,得到主管賞識而平步青雲,反被另一主管視為眼中釘,構陷成不遵守制度的冤案。

又如B公司核心價值是「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