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高階主管和股東之間,看似障礙橫生。高階主管抱怨股東干預公司事務、指責批評,讓他們比以往更難發揮效能,善盡職責。他們的說法頗有道理。而股東也抱怨高階主管坐領高薪,荷包鼓鼓,績效卻平平。股東這種說法也不是沒有道理。董事會夾在中間,儘管其實較擅長扮演友善顧問的角色,但承受愈來愈大的壓力必須擔任監督人與糾察隊。

這個死結的根源,可追溯到1970年代,那時權力開始轉向股東,而之前長期掌握主導權的是經理人。這項轉變雖有政經因素,但「股東主導」(shareholder dominance)這個從「企業經理人動機和行為」學術研究而來的理論興起,也助長了它的發展。根據這項理論,股東是企業世界的中心;經理人和董事會必須以股東為中心來運轉。

然而事實證明,企業很頑固,並不合作。在法律上,股東不是企業的所有人;他們持有的是有價證券,只有不明確的盈餘主張權利。在法律和實務上,股東對重大企業決策沒有最後裁決權,董事會才有。雖然許多高階經理人誓言效忠股東,但從他們的行為和薪酬看來,通常不是這麼一回事。言詞和現實間的差距,加上一波波企業醜聞和失敗,引發陣陣疾呼,主張賦予外部投資人更多發言權。這種理論認為,唯有企業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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