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商學院高階主管教師,也是私人投資公司RSE Ventures的共同創辦人,著有《破釜沉舟:丟掉 B 計畫,釋放你的全部潛能》( Burn the Boats: Toss Plan B Overboard and Unleash Your Full Potential)。 他也是桃福、Skims和The Outset等企業的投資人。
名人代言是傳統的獲利方式,但如今社群媒體當道,名人透過網紅效應推出自創品牌,可獲取更大利潤;但這不僅是把知名度與產品綑綁即可,還須摸清與消費者/追隨者互動的門道。
在前幾年,我們常會看到在網路上出現一則爆紅貼文或影片,從而帶動某品牌獲得大量關注。隨著這樣的行銷策略被使用得愈來愈頻繁,要從眼花撩亂的網路訊息中脫穎而出也愈來愈不容易,品牌應有什麼樣的新策略?
「你知道這個產品在亞馬遜上賣多少錢嗎?」這句插在YouTube廣告中的台詞因為出現太頻繁,曾在網上形成熱議,也從側面反映大多數商家的困惑:我是否要進軍亞馬遜?又該怎麼活用平台的資源,而非反受其害。從上架前的決策到上架後的挑戰,賣方如何衡量其中利弊?
「直接對消費者」(DTC)是根基於社群媒體生態的創新商業模式,2019年初起,DTC品牌吸納的創投資金,高達80億到100億美元。但隨著既有業者加入競爭,DTC喪失先行者優勢。原先挑戰傳統行銷原則的創新方式,反而成了成長路上的絆腳石。DTC品牌該如何進化,在市場持續前進?
現在的新創公司了解,Instagram上的廣告和影響力人士促銷活動,能為你拓展的版圖有限。在歷經十年之後,第一代的「直接面對消費者」(DTC)創新做法,現在已經不新鮮了。DTC是某個特定時刻的產物,在當前的環境下,這個模式已經無法持續。因此,目前若要成功,就必須理解長青企業的基本原則,也要洞悉DTC模式以哪些持續存在的方式,永遠地重塑了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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