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產品是否有創意? 中美看法大不同

產品是否有創意? 中美看法大不同

Chinese and American Consumers Have Different Ideas About What Makes a Product Creative

某種文化喜愛的東西,另一種文化可能覺得微不足道。
消費者認為某樣產品有創意,就較可能會喜歡、分享和購買它。但每個人對「創意」呈現的樣貌,看法不見得一致。

傑弗瑞.魯文斯坦(Jeffrey Loewenstein)和我最近發表一項研究,檢視在美國和中國這兩個世界最大經濟體中,有哪些功能特性可顯示產品有創意。我們發現,對於產品如何顯得有創意,這兩個國家的看法不同。比方說,美國人喜愛且覺得創意十足的產品,中國人看來可能覺得微不足道。對照之下,中國人覺得有創意的產品,美國人可能覺得缺乏獨特性。

所有產品都有一系列的特性;我們找出了26個特性的線索,是中、美兩國至少有一國文化認定與創意相關。知道這兩種文化認為哪些線索代表創意,然後了解雙方對那些特性的看法不同,有助於了解這兩種文化各自如何看待創意的心理。

以下清單列出的是中、美兩種文化都認為能代表創意的線索:
典範轉移。一項產品或流程代表思維出現重大改變
突破。做一些別人無法完成,或是認為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潛力。這項產品或流程,開啟了未來的許多可能性
稀有。 某項產品或流程很獨特
改變用途。調整某個情境中的某樣東西,讓它應用到另一種情境裡
驚訝。某種東西引發的情感反應,例如驚喜或驚愕
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