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當平台搶你的生意

當平台搶你的生意

When Platforms Attack

亞馬遜、蘋果及其他公司,開始與自家合作伙伴的產品競爭時,會發生什麼事?
亞馬遜(Amazon)誕生之初,是一家著名的線上書店,但二十年後,幾乎各種產品都可以在這座網站上買到。對許多產品來說,這家公司表現得像是傳統零售商,透過售價加成來賺取利潤。其他產品則由第三方賣家供應;這些賣家付費使用亞馬遜作為銷售平台,就像人們在eBay 付費銷售東西那樣。平台商業模式利用科技連結買家與賣家,這種做法不曾如此炙手可熱。這方面的實例,包括優步(Uber)與Airbnb(它們各自連結乘客與司機,以及旅客與住宿),還有臉書(Facebook)、蘋果(Apple)與推特(Twitter)等科技公司(它們開放自己的生態體系,給外部的軟體與應用程式開發商)。創投家喜歡平台模式,因為企業能以有限資金不斷擴展:例如,Airbnb 若是需要自行興建與經營飯店,成長的速度不會比目前擔任牽線搭橋的業務更快。

但當哈佛商學院助理教授朱峰(Feng Zhu,音譯)開始研究平台模式,一再聽到亞馬遜的第三方賣家憂心地表示:如果這座平台不只媒合買家和賣家,而決定自己提供與賣家競爭的產品,該怎麼辦?朱峰與賣家談得愈多,就愈清楚這並不是假設性的問題。「他們的看法是,平台擁有者在本質上是將平台當作實驗室在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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