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管理的意義被曲解了。

企業的目標是為了追求績效,績效結果直接影響企業的生存。為了極化績效,企業運作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以及個人能力和組織能力所做的「事」,我們即稱為「價值活動」。例如,安排一場新品上市發表會,以創造社群媒體聲量;例如,安排年底策略營,讓高階管理團隊(TMT)與CEO溝通明年度的集團策略重點。

因此,所謂的目標管理,關鍵就在於,CEO能精選出「關鍵領域」,並界定出在這些關鍵領域中想要獲得的「成果」,好協助同仁規畫出有價值的「事」。因為誠如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在《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The Practice of Management)一書所說:「企業經營管理是在設法平衡各種需求和目標」,因此CEO的目標管理,就是在各種目標中取捨,定義出有價值的賽道。

所以,目標管理不是告訴員工:「明年我們要創造4億的營業額」,然後讓業務部門自己想辦法達成這個數字;而營業單位接著產生膝反射,把4億目標等距的切割,將第一季目標設定為1億,第二季目標設定為2億,彷彿公司活在真空世界,沒人考慮競爭者動態,也不管市場的高低起伏。CEO重要的事,應該是告訴員工這個數字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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