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企業目的已經改變,策略跟上了嗎?

企業目的已經改變,策略跟上了嗎?

Your Corporate Purpose Changed. Has Your Strategy Kept Up?

企業目的已經改變,策略跟上了嗎?

HBR Staff; Unsplash

傳統上認知,企業存在的目的是為股東創造價值,但情況已經改變。2019年時,美國企業圓桌會議發布宣言,認為企業是為了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存在,而利害關係人包括「顧客、員工、供應商、社區和股東」,並且有高達181位執行長簽署;如今,響應這個理念的企業只增不減。不過,改變企業目的並非只是簽字或嘴上呼籲,實際上該如何配合,關乎策略如何規畫,那麼領導人該注意哪些問題?

負責制定公司策略的領導人,面對的關鍵問題是:「本公司的最終經營目的是什麼?」幸好,美國企業圓桌會議(U.S. Business Roundtable)已經明確揭示了回答這個問題的基本方法。2019年8月,這個組織發布《企業目的宣言》(Statement on the Purpose of a Corporation),從蘋果(Apple)到沃爾瑪(Walmart)等公司的181位執行長簽署了這項宣言。宣言內容指出,企業是為了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存在,而利害關係人包括「顧客、員工、供應商、社區和股東」。2021年,圓桌會議重申自身的立場。

提及公司存在的理由,這種觀念已經存在多年,一些公司都採取這種做法,例如聯合利華(Unilever)和巴塔哥尼亞(Patagonia)等,但是,2019年的聲明可說是一場小型革命,顯示這種想法現在已經進入主流。

這也標誌著圓桌會議立場的轉變。在這之前,它認為滿足股東的需求,是公司主要的經營目的。在2007-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之後,圓桌會議體認到,沒有任何單一群體是企業目的的焦點;企業必須考慮所有利害關係人的需求。

我關切的是,許多公司並不了解,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