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策略誰怕破壞者!

誰怕破壞者!

藝術作品/亨利克.奧利維拉(Henrique Oliveira),側線(Tapumes),休士頓萊斯美術館(Rice Gallery),2009年,膠合板,4.7×13.4×2公尺。

光是知道威脅就要來臨還不夠,還需要知道它是不是衝著你來的。因此,企業領導人在打造防禦工事前,必須確認「破壞者的優勢」、「企業本身的優勢」、「破壞者將來吸取自家企業優勢的難易度」,據此調整企業的策略。

破壞式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就像對著你的業務發射的飛彈。20年來,我們見過一顆又一顆飛彈,對準且消滅目標:例如,Napster、亞馬遜(Amazon)、AppleStore,摧毀了淘兒音樂城(Tower Records)和音樂樂園(Musicland);體積小、性能不足的個人電腦,竟然成長到取代迷你電腦和大型主機電腦;數位照相讓軟片攝影幾乎無用武之地。

而且一直以來,我們總是只開一帖藥方,以確保當塵埃落定,你仍擁有可望存活的業務。這帖藥方是:自行動手破壞,就像寶僑(P&G)推出施威拂(Swiffer)、道康寧(Dow Corning)推出Xiameter,以及蘋果(Apple)推出iPod、iTunes、iPad,以及最叫人驚歎的iPhone那樣,以免為時已晚,無法參與高成長新市場而得到報酬。處於今天更加激烈動盪的世界,這帖藥方更是非服用不可。

但它也不完整。

破壞與其說是單一事件,不如說是在一段時間內推進的流程,有時來得快且完整,有時則進行得相當緩慢,也不完整。空中運輸發明後的一個多世紀,貨輪仍穿梭於世界各地。西南航空公司(Southwest Airli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