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省理工學院領導力中心研究員、Dialogos Generative Capital合夥人,也是遠大志向領導力中心(Center for Higher Ambition Leadership)的執行研究員。她協助企業和多方利害關係人透過以信任為基礎的關係,合作創造社會和經濟價值。艾薩克擁有麻省理工史隆管理學院的組織研究博士學位,以及麻省理工學院工程系統組的技術與政策碩士學位。
如果注意到一個潛力無窮的新專案,你會不會有點心動,想「跳槽」到那個新團隊呢?讓人才自由在專案團隊間流動,是一些高度創新組織的慣常做法。這些組織採用「靈敏領導」,沒有嚴格劃分的階層制度,而是有三種類型的領導者:創業型、促成型和架構型,幫助公司推出源源不絕的創意,但又不致陷入混亂。
領導人必須清楚知道自己需要參與哪些決策。
成熟的公司如何尋求創新與紀律兩者的平衡?本文研究PARC與戈爾這兩家公司,它們都有三種不同類型的領導人。這樣特別的體制,讓公司得以進行驚人的自我管理。而促進自我管理的機制,也平衡了自由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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