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班規畫讓博世度過第一個百年的傳承魔術方塊

讓博世度過第一個百年的傳承魔術方塊

讓博世度過第一個百年的傳承魔術方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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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想你在這種傳承情況,你會怎麼做:一代創業強人逐漸老去,家族後代無力接班,但是公司狀況佳?137年的博世(Bosch)將三權分立,這樣的做法,也許是我們可以參考的例子。

從創業到傳承1.0的員工持股

羅伯特.博世(Robert Bosch,下文稱「老羅伯特」)25歲創業,直到11年後於1897年,他成功改良出高壓火星塞,讓「BOSCH」成為國際汽車配件的一流供應商,業績蒸蒸日上。

老羅伯特育有一子三女,都參加企業經營。1913年時公司業績下滑,解雇大量員工後引發工會與管理層的衝突,3個女兒身為大股東卻支持工會,引發公司高階主管大反彈,令女兒接班一事變成不可能。長子大羅伯特罹患多發性硬化症,也無法處理公務。公司只得仰賴專業經理團隊經營。

為了公司持續發展,1917年一戰結束時,老羅伯特將博世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並讓其他7位重要經理人持股共49%,並規定,若自己因故喪失治理能力,則7人可收購他的2%股權,轉為控股方,以確保公司控制權握在信賴的人手中,不致於經營中斷,讓公司繼續成長。

傳承的決策轉折點

然而3件事情接踵而來,迫使老羅伯特重新思考。首先,長子大羅伯特在多發性硬化症多年後,在1921年時30歲英年早逝。第二,老羅伯特於1927年再婚,67歲時老年得子,育有一男一女,但父子年紀相距甚遠,血親接班已不可能。第三,7位高階經理人中有一部分年邁過世,導致股權流出,承接的人沒有共同的淵源,彼此理念不同,人多嘴雜令決策愈發複雜。

1937年,老羅伯特高齡76歲,次子小羅伯特僅10歲。他決定推翻舊版的員工持股方案,力排眾議獨資將所有持股買回,並將公司改制為私人的有限責任公司(Gmbh),此時,上市或讓員工持股已經不是一個傳承選項,出售也沒有必要,後代太小或不適合接班,讓基金會持股也失去傳承意義。

因應未來,持股買回隔年,老羅伯特訂定了一份內容詳細的遺囑,明確設定接班人選擇標準以及公司未來治理藍圖,稱為「博世憲法」,並成立了7人的遺囑管理委員會,遺囑交代7人要在他身後30年內完成架構,維護他的公司與慈善目標。

傳承2.0的魔術方塊

1942年二戰中,戰亂風雨飄搖,老羅伯特去世,遺囑管理委員會等到他過世3年後,也就是二戰結束後,才開始依照他的遺囑開始漫長的重組過程,以公司永續為核心,形成如同魔術方塊般的治理體制,彼此結合轉動。

花了22年的時間,1964年公司終於重組完成。首先,「博世基金會」持有94%公司股權,但沒有投票權;可以分配到公司盈餘,但無法參與公司決策;有8名董事,包含家族成員,企業家及公眾人物,其中,家族成員也是公司監事會成員。

此外,還成立了第二個架構「博世工業信託」,為博世公司的實際控制機構。工業信託持有0.01%股權,但擁有93.17%投票權。董事會有10人,2個責任合夥人及8個有限合夥人,成員與公司管理層及公司監事會重疊性高,主席由公司前任執行長擔任。工業信託任命公司監事會一半的成員,另一半由工會指派,並選派公司執行長。

家族部分則由第二次婚姻的兩個小孩透過兩間企業,持有7.36%的股權及6.83%的投票權。第三代掌門人擔任基金會董事會成員、工業信託有限合夥人和監事會成員。

博世公司保持不上市,維持董事會及監事會兩會,董事會有10人,等同於管理委員會,執行長任期屆滿後,轉任公司董事長,兼任監事會主席及工業信託董事。老羅伯特過世後,第一任執行長由他的私人秘書漢斯(Hans Walz)擔任。每屆執行長任期5年,執行長兼任管理委員會主席,也是工業信託的兩位責任合夥人之一。監事會有20人,10名由表決權股東選,10名由工會代表選。

進入傳承3.0的今日

2020年12月23日,家族將其約7.4%的股權轉讓給兩個非營利的公司及基金會,家族只持有0.001%股權及7%的投票權,等於博世股權全部由非營利實體持有。

公司依照創辦人心願,保持過去50年平均年增長8%,沒有上市。全球員工28萬人,4大業務為工業技術、消費品、汽車零件、能源與建築技術。2022年獲利29億歐元,配息1.4億,營收880億歐元。

學習點

博世以公司永續為軸心,利用基金會、家族、工業信託,將經營、投票及所有權三權分立,把經濟利益與慈善目兩者分開,構成「傳承的魔術方塊」,彼此獨立,卻互相制衡,但交叉重疊。股權由基金會持有,但投票權在信託與家族成員手中,信託由公司決策層及家族組成,決策層由優秀員工升任,各單位可以互相阻止對外出售股權,確保公司不能出售。

為了讓4個機制運作流暢,第三代家族掌門人克里斯多福(Christof Bosch)是家族控股公司董事長,在監事會,工業信託,基金會各擔任一職,貫穿四個機制。家族不是巨富然生活無憂,無法掌握經營權但在公司治理層面非常活躍,守護公司在創辦人的精神軌道上運行。不僅如此,這個聰明的永續制度,讓優秀員工有機會進入委員會,擔任經營層,退休後進入決策層,監督下一代的經營層,成為一個「活水制度」。

這個機制讓公司保留95%以上的現金,讓資金成本近乎零,當2009年因金融風暴大額虧損億12億歐元時,仍保持8%~10%研發投入的長線思維,讓博世在老羅伯特的身後80年,發展成為880億營收的巨型龍頭企業。

從這個個案來看,傳承機制不是一個靜態結構,而是一個與時俱進的調整過程與智慧結晶。很少有單一架構可以解決所有問題,純粹讓基金會持股,通常導致與公司的成長利益衝突,單純信託也出現實務治理的問題,而公開上市或員工持股更形複雜,易失去創辦人的精神。

或許,創辦人留下的精神指南才是引導公司前進的方針,實際架構不是由創辦人完成,他只有留下遺囑及7人遺囑委員會,委員會根據他的指南,花了22年才完成這個適合博世的聰明架構。或許,關鍵不在機制,而是創辦人願意面對有限生命,提早寫下遺囑,才能奠定無限永續的百年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