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府組織變革與民主治理效能

政府組織變革與民主治理效能

台灣近年民主深化改革,伴隨網際網路不斷加速的趨勢,以及全球性的資本主義發展危機,民主國家的年輕世代對於「依法行政」式的官僚文化已經失去耐心。本期《哈佛商業評論》刊出一篇經典文章〈讓公部門動起來〉(Change management in Government),作者法蘭克.歐斯托夫(Frank Ostroff)在文章說明美國政府如何從企業管理汲取經驗進行改革。他的建議適合台灣嗎?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敦源撰文為讀者解讀。
首先,我認為讀者想要從這篇〈讓公部門動起來〉中萃取在地知識,必須先作三個時空與環境背景的比較思辨,才能了解文中那些知識是有意義的:

第一、時空環境帶來的重大變遷。〈讓公部門動起來〉刊於2006年,雖然文中許多論點仍然鮮活,但時空環境變遷,閱讀時必須更加斟酌,包括Web 2.0網路環境的興起,以及黨爭問題,也就是美國共和與民主兩黨,以及台灣的藍綠政黨之間,惡鬥的情勢不斷增溫。這兩個因素讓政府變革的壓力更大、非專業大眾參與的機會更多,以及因為意識形態、而非管理邏輯所引導的變革機率更高。假設,作者法蘭克.歐斯托夫要寫一篇2016年版的〈讓公部門動起來〉,我想,他應該會用更多篇幅討論變革過程中,領導者該如何設計化解意識形態爭議,以及調和內外部利害關係人的有效參與機制,特別是如何應用網路參與模式,來增加政府變革的民主正當性。

第二、台灣與美國政府的改革背景有根本差異。首先,美國的憲政體制是總統制,我國是「半總統制」(編按:以台灣情況而言,總統負責任命行政院長,行政院長負責制定並主導行政方針,總統並未擁有完整行政權。) 兩國行政權集中程度有明顯差異;再者,美國並無我國行政院與考試院分別主管人事行政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