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新媒介的發展,新力量已經逐漸成形,只是,舊力量仍然把持一切組織,抗拒改變。從此脈絡中,我們可以解讀〈駕馭「新力量」〉一文作者傑瑞米.海曼斯(Jeremy Heimans)與亨利.提姆斯(Henry Timms)文中所呈現出新、舊力量之間的爭鬥。

權力運作模式改變

作者描述,新力量是屬於群眾的、開放的,舊力量是精英導向的、封閉的。如果從社會學或是政治學的觀點來看,其實「舊力量」中「力量」的定義更為接近「權力」的意義(英文同樣是Power)。

對西方世界而言,儘管資本主義與現代化國家將「權力」視為形式上平等(儘管利益分配是另一回事),但在個人層次,它是上對下的支配關係,是少數人擁有用以支配其他人的工具,代表著控制與擁有。如同韋伯(M. Weber)對「權力」的經典定義是:「強加個人意志於他人行為之上的可能性」。

而所謂的民主制度,雖然強調主權在民,每人一票、全面選舉,但直接民主在具體實行上仍有困難,因此不得不依靠經選舉出來的代議士(精英)來代替群眾執行其權力,因此現代民主也就成為一種「選舉出來的專制」,是透過彌爾(J.S. Mill)所說的代議制理論得到開展。要讓行政系統及代議士不濫權,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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