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恩顧問公司(Bain & Company)洛杉磯辦公室合夥人,主持該公司的利害關係人價值創造業務。他之前曾擔任杜拉克管理學院(Drucker Institute)執行長。
高階主管要為公司創造最大的價值,方法往往是先設定一個財務目標,然後以終為始,回頭制定實現該目標的策略。但更好的方法是從「策略契合」著手:找出公司的策略7大要素,好好統整這些要素,就能提高公司的價值。
許多公司掛著光鮮亮麗的企業目的宣言,實際作為卻令人質疑。「我們以客戶為中心」或「我們推動永續發展」這類口號,真的能獲得員工認同、凝聚士氣嗎?有些企業已經透過四個關鍵做法,成功地將目的化為激勵人心的力量:如實說明你公司的目的;建立全心投入目的的團隊;把錢用在推進目的上;將目的聲明轉化為標準作業行為。
極大化股東價值的時代已經結束,企業現在應該為包含股東在內的所有利害關係人服務。這個想法絕非陳義過高的利他主義,而是徹底的自利行為。該如何制定與執行這種利害關係人策略?本文提出3個具體步驟。
注重股東資本主義的時代已經過去,為了發展永續企業,領導人應制定相關策略來支持各方利害關係人。善用如今愈發容易取得的精細數據,就可以做到這點,且看本文提出的三大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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