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股票上市不必花大錢

股票上市不必花大錢

A Cheaper Way to Do IPOs

對企業主來說,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是一種成本昂貴的退場方式。在美國,IPO承銷商,通常收取收益的5%至7%。
對企業主來說,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是一種成本昂貴的退場方式。在美國,IPO承銷商,通常收取收益的5%至7%。股價訂得太低,又造成平均10%至15%的損失。對大筆交易來說,為股票上市耗費一億美元是很平常的。因此,許多老闆決定尋求其他做法實在不足為奇,尤其是併購交易,更受青睞。

但近年來,有一些美國企業主改用「稅收協定」(tax receivable agreements, TRA),以減少本身的退場成本。根據TRA條款,賣方可以在IPO後,最多分15年領取應得款項。我們的研究顯示,這種做法的利益,平均是IPO成本的三倍。TRA已成為大投資銀行喜愛的工具,也是私募股權公司為旗下公司股票上市的標準做法。2013年,這類交易可能會創下新紀錄。但一般人不太了解TRA,也不知道TRA可以為更多IPO帶來好處。

TRA通常是用以下方式運作:在IPO之前,賣方採取一些步驟,確保公司在IPO之後享有更高的稅基,但不會為賣方帶來新的稅務成本,把這種利益抵銷。這種做法,可能大幅減少公司IPO後繳付的所得稅。賣方可獲得這些未來省下稅捐的一大部分,而且通常分15年領取。這種擴充稅基的做法,類似股東去世後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