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30年歷久彌新的策略基本原則

30年歷久彌新的策略基本原則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Strategy Haven’t Changed in 30 Years

30年歷久彌新的策略基本原則

幾乎每次講到策略的基本概念(也就是五種競爭力架構),都有人問同樣的問題:「這些概念都已經超過30年了,真的沒有更新一點的東西嗎?」

很遺憾,這種問題正反映出不了解知識的本質,就像是去問數學教授:「微積分的概念都已經超過100年了,真的沒有更新一點的東西嗎?」

我們花了幾十年,才找出了商業策略的基本原則,而既然已經找到了,就不該單純只因為時間過了超過30年,就覺得它失去了價值。

這些基本原則就是:

1. 要賺到超過資本成本(也就是要創造價值),就必須比一般競爭者的報酬率更高。

2. 要比一般競爭者的報酬率高,就必須有某項優勢,或是找到某個特別有利的產業區塊。

3. 要得到優勢只有兩種方式:不是讓價格高於成本,就是讓成本(包括資產負債和稅務等等)降低。

4. 所謂特別有利的產業區塊,是指其他的競爭力低落,通常就是因為競爭者少,但也有可能是因為法規、或是需求成長大於供給等其他原因。

每一天,創業者都想找出新的辦法把價格拉得比對手更高、或是把成本壓得比對手更低。就這點來說,確實就有許多新的競爭方法。像是經營家族旅遊業務的馬克華納(Mark Warner)公司,就找到了節省員工成本的好點子。

首先,該公司找來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