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管理赦免與處罰:東隆五金的重整
個案簡介
2006年11月8日台灣最大貿易公司--B&Q特力集團的董事長何湯雄宣布,將投資21.78億元,從?豐(HSBC)集團手中買下東隆五金68%股權,在的契約記者前,他說[1]:
這個交易有個有趣的故事,我們非常地lucky (雙關語,lucky是幸運之意,也是東隆五金的品牌名稱)」。我跟東隆早在1984年就有接觸,當時我帶Home Depot去參觀東隆,東隆的人不讓我參觀工廠,只讓我坐在會議室,哪也不能去。後續東隆傳出重整時,特力就有意參與,但特力與當時東隆五金的競爭者台灣「福興公司」太過接近,使原重組團隊不太想理我們。所以今天開個玩笑,就像王子復仇記一樣,當時既然不讓我參觀,今日我就把他買下來吧。
個案教學注記
- 1請參閱2006年11月9日經濟日報A3版報導。
1994年個案公司以82元承銷價上市,僅次於當年最高的承銷價--世界級的晶圓代工廠「台積電」(89元);然而4年後(1998年),個案公司卻因發生財務危機而下市,它的股價曾跌至2元。在財務危機發生後,原所有權人與經營者--范式家族申請重整被法院拒絕;接著,由債權銀行團申請重整才獲通過,然而債權銀行團中,對舊有債權取回的方式,亦有不同的盤...
個案概要
相對國內對於危機公司個案多侷限在「危機形成原因」等觀點的切入,本研究則從「危機後」公司的處理來著眼。個案係國內少數重整成功之案例—東隆五金公司,討論議題集中在:(1)「銀行團」在重整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是否「重整管理委員會」應該以債權銀行為主,而不應納入「舊有管理階層」?(2)個案在重整過程中新資金(New Funding)的引入,其分配法則如何形成一個促使重整成功的誘因機制?(3)個案在重整過程中的本益分析,個案在無形時間成本方面:重整聲請至裁定之日共耗費202天 ,至於效益方面,根據法院在做成重整與否裁決之前,詢問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商業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以及檢查人報告都認為該公司有繼續經營之價值,但多僅止於「屬質」之描述,缺乏綜合性數據的「量化」分析。
本個案與其所發生的事件,具有以下幾個特性:(1)東隆五金從台灣典型的「(范氏三兄弟)家庭式中小企業」開始,發展至北美最大門鎖廠之最大代工(OEM)客戶。(2)東隆五金是台灣第一家從管理股票市場,重新獲得櫃檯買賣中心嚴格審議,恢復至一般市場交易的企業,也是台灣甚或是世界上破產公司,少數重整成功的案例。(3)就討論主題來看:國內過去只有2個兩度申請重整的案例,其中之一係本個案,該公司87年10月第一次申請重整,但遭法院裁定駁回;88年1月第二次聲請重整。(4)過去公司重整的聲請人多數是由「董事會」聲請,只有東隆五金工業是由「無擔保債權人」聲請。(5)重整過程中,由債務人公司經營階層擔任重整人之案例,多數是董事長加上其他人,僅案例是由「副總經理與無擔保債權人」擔任。(6)過去重整案例的新資金來源與償付方式,不外現金增資、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處分現有資產這幾種組合,東隆五金是很少數沒有處分資產的問題。
關鍵詞:重整、東隆五金、誘因機制
JEL:Reorganization, Incentive mechanism
教學目標
如果我們從跨國的大範圍觀點來看,各國財金法制對危機企業的態度,概可粗略區分兩種極端對比的典型:一是代表「親債務人(Pro-Debtor)」的American Bankruptcy System,其立法哲理相信「經營失敗的公司,都不是故意犯錯的,我們應該原諒他們,鼓勵他們重新來過」,其概念表現在「自動停止狀態(Automatic Stay)」與「管理債務人(Debtor in Possession)」等法律條款的設計上,這是本個案主標題之一「赦免(Forgiveness)」的意義。與之對立的是德法等歐陸國家所代表「親債權人(Pro-Creditor)」的Continental European Bankruptcy System,其立法哲理相信「犯錯之危機公司必有其可惡之處,必需透過懲罰的代價,才能使他們不會貳過」,因此,法院傾向不輕易讓公司「重整(Reorganization)」,而比較採較具報復性質之的「清算(Liquidation)」方式來處理,這是本個案主標題之二「處罰(Punishment)」的意義。儘管過去國內外的財金文獻證實重整成功者少,但晚近跨國破產法的修正,卻多偏向給危機公司重生的機會,這是否代表Optimal Bankruptcy Design代表應以「重整」為導向?本個案嘗試以國內第一家重整成功後還能上市的「東隆五金公司」為範例,討論重整成功的因素,特別是在重種過程中,主要涉入角色的誘因分配機制。
參考文獻
- 王健安,2006,法律與破產:來自跨國重整與清算公司之實證,2006年台灣財務金融學會年會暨財務金融保險不動產學術研討會,台北:金融研訓院。
- Wang, C. A., 2007, Punishment or Forgiveness: An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of Liquidation and Reorganization. 2007 FMA European Conference: Barcelona, Spain.
指定問題
1.請你蒐集過去台灣過去聲請重整的案例,比較它們與本個案在「聲請人」、「重整管理人」、「資產處分與資金引入計畫」的差異。
2.彙總東隆五金重整計畫內容發現,重整債權中屬於金融機構者(包括本國銀行、外商銀行、票券公司、投信公司、租賃公司)之比重高達9成以上,債權相對集中而且法人債權人固然較理性,也有利債權整合。然而,金融機構者佔債權比例高,並不必然造成重整成功的結果。各債權銀行不同的盤算會造成債券銀行的協商整合極為不易,這是重整最困難的部份。從個案可供選擇的3種財務分配方案中,你覺得對應不同銀行所選擇的不同方案,反應出不同銀行的什麼經營心態?你覺得這樣的經營心態對於日後重整的財務計畫設計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3.你覺得一個公司可以給予機會重整,或必須破產清算,是僅是考慮到公司的股東與債務人的觀點即可,還是需要將其他如員工、供應商等Stakeholders納入考慮?個案中對這個問題的處理方式為何?
4.討論「(匯豐)私募基金」在個案中扮演的角色。對照最近台灣財金新聞屢傳外國私募基金購併國內公司,將其下市再分割出售或上市等(如日月光),你覺得私募基金「應該(可以)」在重整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
提示:就個案中的「匯豐集團」的效益包括:匯豐銀行債權的收回;匯豐投資之預估投資資本利得;此外還包括經營利益(自92年度起分配每股$1之股票股利)等。另匯豐集團原擬透過其下五金業務次集團,主要成員包括英屬開曼群島精確設備、宏偉實業、盛業五金、領先工具與光正工業等五家公司分別入主東隆五金,有意結合香港的資金、台灣的技術以及大陸的低價生產優勢,接著東隆五金既有的品牌,行銷以歐美為主的市場,換言之,著眼在兩岸三地分工生產,行銷全球的整合模式上投資東隆五金。
5.在上述[題目1]所蒐集的案例中,請你統計它們在重要法律階段所耗費的時間,如聲請日、核准日(駁回日)、重整成功日等,你覺得重整是一件有效率的事嗎?
6.承上述本個案重整過程是一種「預先包裹式」重整之案例。亦即,東隆五金重整聲請,公司淨值已為負數,因此,「股東組」在關係人會議中並無表決權,重整事項僅需獲得「有擔保重整債權人組」及「無擔保債權人組」可決即可。由於債權人於重整聲請前,已由債權銀行代表團對公司是否有重建更生之可能及經營價值加以評估,在彼此溝通、協商下,取得共識後才向法院提起公司聲請;結合法院外協商機制與正式重整程序;使的重整聲請至關係人會議可覺得時間壓縮至最短的方式,此即所謂「預先包裹式」重整機制之運用。「預先包裹式」重整機制與傳統重整在程序上主要的不同為,「提出重整聲請」與「提出重整計畫」同時發生,此種作法可大幅減少法院裁定重整後,利益關係人進行相關協商機構同的時間,可縮短法院裁定准予重整後之重整時間,對於公司與利益關係人都有利。公司聲請重整時,因可另外聲請法院保全處分(公司法§287)以延長重整時間,對於債權人、法院及股東而言均極為不利。債權人必須縮短重整歷程,以降低其權益受損程度,同時,法院應付予監督的相關資源也較少。公司剩餘價值愈高,原股東權利亦愈可獲得較多的保障。東隆五金自銀行債權人於88/1/15第二次聲請重整後在短短三個月時間,於88/4/28即獲得法院裁定通過重整案,並順利由重整團隊接下監督與進行再生工程,足以證明其「預先包裹式」重整機制運用之成效。你覺得這個重整制度在效率的改進是否足夠?
7.你覺得個案重整成功的關鍵因素是「人(公司治理因素)」?還是「錢(重整計畫的誘因分配機制)」?還是其他因素?
8.你認為東隆五金的重整結果,造就了股東、債權人與員工三贏的局面嗎?從哪些數據可以看出?
教學計畫
本個案適用於大學部與碩士班的Corporate Finance等3學分課程,時間分配建議如下:
- 個案與事件背景說明:15分鐘,建議以個案所附「表1:東隆五金公司重整過程重要記事」,搭配「時間、股價與重大事件圖」為說明主體。
- 個案重點「重整債務計畫分配」:15分鐘,以「表4至表8」為說明主體,說明重點擺在「不同利害關係人」的原債務型態,以及重整日後取回債權的分配方式,這裡需用到資本預算中,「現金流量折現」的概念,以比較各方案的本利關係。
- 預擬8個討論問題:90-100分鐘。「問題1、問題5、問題6」牽涉到「處理財務危機公司」制度設計的問題,建議大學部以討論「台灣的重整制度」為主軸;碩士班則加入「美國等先進國家重整制度」的討論。其中「問題5」牽涉到「台灣經濟新報社TEJ資料庫」的操作,建議先由「教學助理」做資料庫操作說明。
- 結論:15-20分鐘。重點擺在:重整成功的因素,特別是在重種過程中,主要涉入角色的誘因分配機制。
教學補充資料
圖1 財務困難公司解決途徑流程圖
本圖係採世界各國一般財務困難公司解決途徑流程,並配合現今臺灣法律的立法架構整理而成。括號內表表此一步驟所依據之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