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逢甲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教授 經歷:逢甲大學國際企業管理學士學位學程(英語專班)主任、逢甲大學國際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主任、逢甲大學國際科技與管理學院(籌備)副院長、逢甲大學全球村商管教育與產學推廣服務中心主任、逢甲大學產業碩士專班主任、逢甲大學澳洲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商學與創新學士學位學程主任 專長:公司治理、財務管理、金融機構經營管理
OECD(國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公司治理六大原則已被公認為各界可依循的指標,這六大原則為:1.確保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2.落實董事會責任;3.資訊揭露及透明性;4.重視利害關係人權益;5.機構投資人、證券市場及其他仲介機構;6.保障股東權益、公平對待股東及發揮重要功能。為因應亞洲區域國家對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13年12月發布五年期的「強化公司治理藍圖」(2013~2017);2018年4月24日接續再推行三年期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驅動企業主動改善公司治理文化。本文結合五篇《哈佛商業評論》全球繁體中文版的文章,提供一個思維架構,協助台灣企業了解市場機制下的公司治理、亞洲企業公司治理施行成效不彰的原因、台灣企業公司治理現況,還有未來董事會組成的改善重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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